【培养】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相关规定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毕业管理,规范研究生申请毕业程序,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华南师范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就我校研究生申请毕业论文答辩做如下规定:

一、毕业论文答辩条件

1. 缴清学校规定的各项应缴费用;

2. 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

3. 达到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且未超出学校规定的最长在校学习年限

4. 已参加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

5. 博士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有一定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可包括学术论文、专著、科研项目、获奖作品、专利等,具体要求由各培养单位制定,报研究生院审定后执行

二、毕业论文答辩程序

1. 经指导老师和指导组同意后,填写《毕业论文答辩申请书》;

2. 硕士需两名副高职称以上、博士需三名正高职称评阅人给出评阅意见;

3. 评审通过后,专业指导组选派3名本专业导师组成答辩委员进行毕业答辩;

4. 答辩通过后,提交毕业论文一份、答辩申请书一份、答辩表决票三份至研究生院303培养办公室,博士研究生还需同时提供科研成果,培养办公室查原件,留复印件。

三、其他

1. 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只发放毕业证。此类学生还需向学位办提交《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申请表》。

2. 如同时申请毕业证和学位证,只需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无需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具体流程,参见学位办相关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答辩相关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