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励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调动研究生参加科技创新和竞赛活动,增强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附件1,现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填报《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以及证书的电子照片,不用再上交复印件。集体作品或者是团队成果的,除了填写项目负责人或者第一作者的信息外,还须填报其他所有成员信息。

(二)学院初审。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报表及成果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原件由学院负责校验审核。学院经过初评后,对申报的各类成果按优秀程度进行排名,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汇总表》附件3

(三)上交材料。学院负责评优的老师务必于2022年11月16日(周三)17:00前将申报者的《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汇总表》附件3签名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306室崔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附件2、附件3、申报者的佐证材料照片)发到邮箱:cuituanjie@163.com,每位申报者的申报表和根据获奖内容命名的佐证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姓名命名),邮件命名为“学院名称+实践成果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崔团结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5255。

(四)学校评审。研究生院对申报研究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三天。

(五)发放奖金和证书。评审结果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发放荣誉证书,奖金发放到学生银行卡。

三、注意事项

(一)学生以项目为单位,由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完成申报程序。

(二)所有参评成果获奖时间期限应为2021年11月17日至学院要求提交日期

(三)附件2、附件3所列奖项必须与原件完全一致,主办单位/认定机构必须与证书原件落款印章一致。

(四)申报著作类的,复印件必须附刊物封面、封底、目录、文章正文并装订。申报专利类的,应已经取得专利号。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211月1

 


补充通知:关于纸质材料上交方式的变更

考虑到疫情问题,为减少人员流动,现将上述通知中关于纸质版附件2和附件3的盖章材料提交方式进行变更。原定于将附件2和附件3盖章材料交到306崔老师处,现更改为:将盖章后的附件2和附件3扫描成PDF文档并进行命名,然后发到邮箱:cuituanjie@163.com,即不用到现场交纸质材料了。其他电子版材料提交内容和方式不变。——  崔老师   2022年11月7日


文档下载: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汇总表

 


文件下载: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励办法(试行).docx



文件下载: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表.doc


文件下载: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汇总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