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及时对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给予资助,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人或直系亲属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或在疫情期间发生临时生活困难而亟需帮助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确有需要并有意愿申请资助的研究生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与相关就诊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同时提交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原则上须有家庭所在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该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如暂时没有诊疗证明材料或困难证明材料,可不必急于到医疗机构、家庭所在地等收集材料。先由学院核实情况,在春季学期开学后补交。 

2.培养单位审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并出具审查意见。按申请者困难程度排序填写《受疫情影响家庭经济困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在指定日期前提交研究生院。

3.学校审核。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各培养单位提交的学生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者拟定具体补助标准。

三、资助标准和发放方式

研究生院将尽快汇总审核学生申请信息,并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和疫情导致的学生实际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资助标准,经学校审批通过后,由财务处将临时困难补助金发放至学生建行卡。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于12月7日之前将附件1、附件2的电子版材料及盖章版纸质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yjshc12@scnu.edu.cn,同时将纸质版材料分校区递交研究生院管理办。石牌校园、佛山校区、汕尾校区所属单位交至石牌研究生院309办公室。大学城校园所属单位交至大学城行政楼A310室。如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报送纸质版,可延后报送。

五、材料提交格式

1.证明扫描成相应的tif或pdf格式,每份扫描件分辨率不低于200dpi,内存应小于200kb。

2.按统计类别建两个一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电子材料”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盖章版纸质扫描件”;每个一级文件中均下设两个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受疫情影响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和“华南师范大学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3.“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电子材料”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盖章版纸质扫描件”两个文件夹放在一个压缩包中,命名为“学院名称+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材料”,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工作要求

1.疫情期间,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积极主动、精准摸排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底数,要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困家庭学生、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及时掌握上述学生有关情况、存在的困难,及时告知学生相关补助政策,做好符合条件学生的申请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2.各培养单位要确保学生资助热线电话畅通,保证开通时段内有专人值守,及时解答学生和家长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的问题咨询和投诉举报。由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和家长对互联网的依赖性普遍增加,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对互联网及电信防诈骗知识宣传,提醒学生和家长保持警惕。此外,各培养单位要及时提醒受助学生主动与学校学生资助部门联系确认,防止上当受骗。

3.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爱工作,暖心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同需求。因疫情原因未能返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培养单位要密切关注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状况,采用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家访,为他们居家安心学习给予最大限度的关怀和支持。因疫情原因提前离校返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培养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提供适当的路费资助,帮助他们顺利返乡与家人团聚。因疫情原因寒假留校过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培养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后勤服务,适当设置勤工助学岗位,通过组织文体活动、开展节日慰问等活动,让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度过一个充实、温馨的寒假。


附件1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2 受疫情影响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