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文件精神,从2022年起,我校组织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通过后,可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获得者按程序在有效期内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为做好2022年秋季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
有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2023届的教育类研究生[其专业和代码为:教育学学术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以及2023届本科师范生,自愿报考。
申请报名时,必须明确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本科师范生参考《各学院本科师范生报考学段及学科》(附件1)。教育类研究生参考《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附件2)、《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附件3)、《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科目》(附件4)。
对以初级中学教师、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为培养目标但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研究生,若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已开考的科目,应先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凭本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合格成绩报名;若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未统一开考的,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加试,并取得合格。
(二)特别说明
1.业已全部通过教育部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者,无需重复参加本次考核。
2.参加教育部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通过者(规定的所有科目):可以选择继续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考试;也可以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参加学校考核者,必须完成除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综合能力)以外的项目考核,才能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1.既没有通过学校春季考核(综合能力),也没有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所有规定科目)的本科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
2022年12月5日8:00至12月8日24:00
2.已通过学校春季考核(综合能力),或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所有规定科目)的本科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2022年12月9日8:00至12月14日24:00
(二)报名方式
各相关学院通知并组织本院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报考。
1.学生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统一在“华南师范大学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http://sfs.sportsleader.cn/#/login注册,填报个人信息。
教育类研究生:填报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等信息。
本科师范生:任教学段、任教学科等信息已与专业信息关联锁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如信息有误确需更改,需先完成报名,再向学院申请更改信息,学院退回后可解锁信息关联,学生方能修改。
2、学院审核。各学院通过给定的用户名和密码(在工作群中发布)登陆“系统”,审核学生报名信息。审核无误后,导出《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统计表(明确任教学科)》(附件5)和《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统计表(无明确任教学科)》(附件6)由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签名并盖学院公章后,于12月20日17:00前,将盖章后扫描的pdf文件(命名格式:学院名称+报名表)发送至邮箱:gw_jszx2021@scnu.edu.cn。逾期不候,请认真填写,错报、漏报等自行负责。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教师教育能力考核包括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含综合能力、教学能力)和培养过程性考核两方面内容。
(一)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由各学院组织。
1.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综合能力)
(1)测试内容: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内容为教育教学能力的综合测试,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综合育人、学科知识等。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若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未统一开考的,在笔试中加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2)测试形式:线上考试。各学院自行安排线上考试组织工作。
(3)测试时间:12月30日(星期五)9:00-11:30(四个校区统一时间)
(4)成绩录入时间:各学院在2023年3月1日前,在“系统”中录入笔试成绩。
特别说明:对于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所有科目均合格者(注意合格线为70分),学院审核确定无误后,在录入成绩时,只需在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录入“-1”。
2.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学能力)
(1)教育类研究生
①测试内容
完成一份与报名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一致的课堂教学设计(内容由学生自定)。学生根据自己选定的课堂教学设计制作15分钟的教学视频,包含5分钟说课,10分钟课堂教学展示,其中课堂教学展示环节要求使用多媒体课件和板书书写。(教学视频制作规范见附件7)
②测试要求
教育类研究生完成课堂教学设计教学视频后,于2022年12月21日8:00 - 2022年12月30日17:00,在“系统”中上传自己制作的教学视频。2023年3月1日前,各学院组织评卷人员完成教学能力测试的评分工作,并将成绩录入“系统”。
(2)本科师范生
2023届本科师范生,按照教育实习工作坊的要求完成教学视频工作,该教学视频的评价成绩作为本次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学能力)的成绩。(详见附件8《关于教育实习工作坊实习生教学视频评价的相关说明》)2023年3月1日前,各学院将成绩录入“系统”。
(二)培养过程性考核
1、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
坚持师德为先,促进师范生践行师德规范,涵养教育情怀。全面考核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内容以通识课程中的思想品德和师德课程考核以及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确定考核是否合格。
(2)教师教育课程学业
以实践为导向,优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加强教师教育课程建设。全面考核教师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确保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并全部通过考试或考核,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
(3)教育实习实践
加强实践教学,构建全方位教育实践内容体系,促进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有机贯通。全面考核教育实习实践情况,确保教育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且教育实习合格。
(4)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
坚持能力为重,开发教师专业能力系列课程,全面加强教学基本功及教学技能训练,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全面考核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要求完成教师专业能力系列实训课程(含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学时累计时长不少于36个学时。
2、考核对象:
专业已通过教师职业能力(综合能力)和教师职业能力(教学能力)的2023届参加校考的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
3、考核形式
各学院具体负责培养过程性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时间为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5日。在2023年3月15日17:00前由各学院导出本学院考生《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附件9)、《教育类研究生与本科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结果汇总表》(附件10),由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签名并盖学院公章后,将盖章后扫描的pdf文件(命名格式:学院名称+培养过程性考核)发送至邮箱:gw_jszx2021@scnu.edu.cn。逾期不候,错报、漏报等自行负责。
四、考核结果
由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划定合格分数线,综合判定最终结果,并予以公布。
五、相关要求
1、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和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各相关单位按要求组建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做好培养过程性考核具体工作及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配合工作,严把认定范围,确保考核质量。
3. 由各学院指定专门教师负责组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综合能力)”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学能力)”、过程性考核等的组织实施、成绩录入等工作。
4.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含综合能力测试、教学能力测试,以及过程性考核)材料由学院自行存档,保存期限4年。
六、联系方式
(一)考核咨询电话
1.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林老师13723745241
2.本科师范生考核:
联系电话:020-85211335(3号分机)彭老师
3.教育类研究生考核:
联系电话:020-85216351 15920421751胡老师
附件:
1.各学院本科师范生报考学段及学科
2.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
3.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
4.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科目
5.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有明确学科)
6.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无明确任教学科)
7.教育类研究生教学视频制作规范
8.关于教育实习工作坊实习生教学视频评价的相关说明
9.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
10.教育类研究生与本科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结果汇总表
11.各学院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提交材料清单及截止时间
教务处、研究生院、教育硕士中心
2022年12月2日
附件2: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docx
附件3: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docx
附件5 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有明确学科).xls
附件6 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无明确任教学科).xls
附件8 关于教育实习工作坊实习生教学视频评价的相关说明(20221028)(1).docx
附件9 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doc
附件10 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11 各学院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提交材料清单及截止时间.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