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教育局2023年广州市职业教育院校硕士师资定向联合培养遴选公告
为优化技工(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结构,服务新时代广州产业发展人才需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教育局与华南师范大学开展“双师型职业教育师资”硕士研究生订单式联合培养的合作项目,联合定向培养11人。对参与此项目达到培养目标,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并在报到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学生,广州市将为其直接办理市属技工(职业)院校教师入职入编手续,享受广州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并给予一次性补贴3万元。
一、遴选对象
(一)2021年入学、学制3年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生。
(二)2022年入学、学制2-3年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生。
二、培养方式
(一)实施双导师联合培养。每一位学生配备校内外导师各一名。校内外导师遵照培养方案要求以及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分工合作完成研究生培养任务。
(二)采取分阶段联合培养。学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大学完成专业及基础课程学习和教学见习;第二阶段在各定向培养单位完成企业实践、教学实习和职业素养教育;第三阶段在大学完成学位论文及答辩。
三、遴选程序
宣传发动、报名及人选推荐、面试、公示人员。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就读专业符合岗位所需;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港澳居民硕士研究生毕业当年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本公告要求的,也可报名。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12月12日(周一)至12月23日(周五)。工作日现场报名时间为9:00~11:30,15:00~17:30。
(二)报名方式
1. 报考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楼303室),联系电话:020-85211116。
2. 不在校的报考人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到电子邮箱wangjian@scnu.edu.cn。《报名登记表》需本人、导师、学院领导签名,盖学院公章后扫描。
(三)报名材料:
1. 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将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 研究生证,复印件需带钢印照片页、个人学籍信息页和注册报到盖章页,复印件需将所有页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 《2023年广州市职业教育院校硕士师资定向联合培养计划报名登记表》。
考生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资格。
六、人选推荐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可推荐进入下一环节。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将不纳入推荐名单,并及时反馈报名考生。
七、面试
采用面谈、答辩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具体考核评价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数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报名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公示人选
根据考生面试考核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培养对象,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递补
2023年3月1日前(可视疫情影响延后),因定向培养人员放弃培养资格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本次遴选工作由广州市人社局、广州市教育局、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广州市人社局:020-83309553
广州市教育局:020-22083791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020-8521111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6:00。
附件:1. 广州市职业教育院校硕士师资定向联合培养岗位需求表
2. 2023年广州市职业教育院校硕士师资定向联合培养计划报名登记表
华南师范大学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9日
2022年广州市职业教育院校硕士师资定向联合培养遴选公告(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