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实践工作,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教指委发〔2023〕01号)的要求,现开展我校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案例形式
征集的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目前不接受视频案例。
二、征集对象与范围
1. 征集工作主要面向高校教师,不接受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2. 征集教学案例面向教育专业学位硕士层次的所有专业领域。
三、规范与质量要求
1. 版权、形式、体例格式和内容规范上须符合《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规范(试行)》(附件1)要求。
2. 教学案例要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标准》(附件2)为依据,充分指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
四、评审工作
(一)个人申报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的教师根据《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3〕01号))要求,提交相关案例到研究生院。
(二)学校评审和作者上传案例
研究生院根据本次案例征集工作的要求对提交的案例进行初评推荐,并填写推荐的《教学案例汇总表》(附件5)报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案例通过学校初审后,将会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第一作者须在3月27日—4月7日之间将案例终稿上传到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网站,在系统中提交教学案例时,须同时提交作者授权书(附件3)和单位授权书(附件4)。单位授权书为案例对象所在单位的授权书,不是案例编写者所在单位的授权书。譬如,教学案例是基于A小学的教育教学实践撰写的,就须提供A小学的授权书。上传案例的具体操作指引请参照附件7案例投稿做操流程指南 。
(三)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审
教指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教学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五、提交和咨询方法
请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通知和附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撰写教学案例,并于2023年3月6日(周一)17:00前将文字案例word版和附件5《教学案例作者信息表》word版两份电子材料上交,材料发送至邮箱:cuituanjie@163.com。
联系人:崔团结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5255或加入“教学案例申请交流QQ群”咨询,QQ群号是:313101247,加群时请填写单位+姓名。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