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研究生: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即将进入正式填报阶段,为更好的推进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时间节点
特别说明:学校作为派出单位须向国家留基委申报系统填写审核意见、上传附件等材料,并报送学校公函,因此个人申报和受理截止皆提早于国家留基委公布日期。
(一)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详情点击: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2)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31日,届时请访问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791f261f5b3c823e4a6e877c9016df94)进行申报。
(2)我校的受理工作截止于3月24日下午5:30。
2.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
(1)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31日,届时请访问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791f261f5b3c823e4a6e877c9016df94)进行申报。
(2)我校该项目的受理工作截止于5月26日下午5:30。
(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详情请点阅: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39)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31日,届时请访问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791f261f5b3c823e4a6e877c9016df94)。
2.我校该项目的受理工作截止于3月24日下午5:30。
(三)其他项目
留基委官网公布的其他项目,请自行关注,有申报意向请提前知会备案,然后请访问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791f261f5b3c823e4a6e877c9016df94)进行申报。
二、关于申请人提交材料的步骤说明:
1. 申请人填报系统并提交材料到学院:申请人按具体项目要求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项目申报通知要求顺序排列,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申请表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须由受理单位上传的材料请阅读本须知第三条),在系统填报完成后,将申请表打印后(纸质材料须与系统保持完全一致)连同所有需要提交的附件材料(包括《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和《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如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均交到所在学院。
重要说明:
(1)关于《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表最后一
页,打印申请表时会一并打出。
(2)关于《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
要按照项目类别下载《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其中,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下载地址:
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f8c042adca0f911f287ac93ec11292ad;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下载地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42
2.学院审核所有材料并填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并经学院党委进行思想道德审核后,学院填写申请表最后的一页《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最后一栏的上级批准意见不需要填写,并请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并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学院组织四名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并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后专家签字。
3. 学院提交材料到研究生院:各学院审核和评审结束后,以学院为单位按照第一条的时间节点,将以上所有纸质材料交到研究生院31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国家留学基金委+具体项目名称”命名发送到yjshc5@scnu.edu.cn。
三、学校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311综合办:罗老师,电话:020-85210469
办公地点:石牌校区研究生院311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