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名额

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我校可申报6类25,各类项目具体名额为:研究生学术论坛3项,研究生暑期学校3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5项,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5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3项,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6项。

二、申报要求

1. 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旨在通过各类项目开展,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各类别项目需严格围绕研究生教育工作开展,省教育厅通知及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各类别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及申报书(附件3)请在附件中下载。

2. 为保证项目质量,有同类未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学校对近3年内承担过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予推荐申报;近年公布的博士硕士论文抽检结果中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不予推荐申报。

3. 六大类项目中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围绕以下学校委托课题申报立项的,优先立项。

1)如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可从课程改革、开题、中期考核、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科研训练、实践教学、学位论文等角度开展研究);

2)如何开展导师队伍建设(可从导师岗位意识、导师团队、导学关系、校外导师管理等角度开展研究);

3)如何开展院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制度建设(可从设立各类院级学术论坛、品牌活动,教师教改项目、课程建设项目、教材建设项目、案例库建设项目,以及研究生科研立项、竞赛组织等角度开展研究)。

三、工作安排

(一)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324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五份及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送到研究生院303培养办公室,同时将申报书申报项目文档用“项目类别-项目申请人-项目名称”命名,如示范课程-刘丽-中国概况)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mdx85211115@m.sc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材料。

注:申请书封面的申报单位/主持人所在单位/申报高校统一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由研究生院统一盖章)。

(二)评审及公示

研究生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相关要求报送材料至广东省教育厅审核。

联系人:马老师,电话:85211115。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各项目管理办法.zip

附件3:各项目申报书.zip

附件4:各学院申报认定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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