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名额
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我校可申报6类25项,各类项目具体名额为:研究生学术论坛3项,研究生暑期学校3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5项,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5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3项,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6项。
二、申报要求
1. 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旨在通过各类项目开展,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各类别项目需严格围绕研究生教育工作开展,省教育厅通知及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各类别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及申报书(附件3)请在附件中下载。
2. 为保证项目质量,有同类未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学校对近3年内承担过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予推荐申报;近年公布的博士硕士论文抽检结果中,“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不予推荐申报。
3. 六大类项目中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围绕以下学校委托课题申报立项的,优先立项。
(1)如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可从课程改革、开题、中期考核、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科研训练、实践教学、学位论文等角度开展研究);
(2)如何开展导师队伍建设(可从导师岗位意识、导师团队、导学关系、校外导师管理等角度开展研究);
(3)如何开展院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制度建设(可从设立各类院级学术论坛、品牌活动,教师教改项目、课程建设项目、教材建设项目、案例库建设项目,以及研究生科研立项、竞赛组织等角度开展研究)。
三、工作安排
(一)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3月24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五份及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送到研究生院303培养办公室,同时将申报书(申报项目文档用“项目类别-项目申请人-项目名称”命名,如示范课程-刘丽-中国概况)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mdx85211115@m.sc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材料。
注:申请书封面的申报单位/主持人所在单位/申报高校统一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由研究生院统一盖章)。
(二)评审及公示
研究生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相关要求报送材料至广东省教育厅审核。
联系人:马老师,电话:85211115。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各学院申报认定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