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砺儒讲坛之“法治中国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顺利举办

撰稿人:宋婕  审核人:黄浩成

 

近日,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果教授应邀莅临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以《法治中国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题进行了精彩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永忠主持。

 

 

讲座伊始,冯果教授介绍到本次讲座内容主要结合二十大报告,着重围绕“如何理解中国式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什么样的关系”以及“如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等问题向参会师生分享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冯果教授认为,要理解中国式现代化,要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现代化,包括中国的现代化、中国特色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毫无疑问是具有中国元素的、中国特色的现代化,但是它又不能简单等同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是针对我们自身而言的,而中国式现代化则不仅是对内,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对外而言,是对于整个世界、针对人类文明而言的,具有内外兼备的特点。

随后,冯果教授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和“内在要求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两个层面展开论述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关系。冯果教授进一步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下,法治必须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找准定位、明确目标、发挥效用,以法治现代化筑牢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根基。具体而言,第一,要了解二十大报告的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必须做到“五个坚持”,牢记并始终坚持五个“必由之路”;第三,应紧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谋划推进法治建设,谋划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第四,我们当前应该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总结的九大问题予以重点关注并着力解决。

     

 

最后,冯果教授对本次讲座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总结: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均离不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中国式现代化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希望,前无古人的事业,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需要制度和理论的创新;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是新时代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坚持和运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中国,关注自发秩序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关注中国优秀法律文化,从中国的改革实践中去寻找根基,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讲座最后,主持人张永忠院长进行总结发言并代表法学院师生对冯果教授这场深刻而精彩的讲座再次表示了感谢,并期待能有机会在线下进行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