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劳动节假期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23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4月5日(星期三),共1天。

二、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上班,补5月2日(星期二)的课;5月6日(星期六)上班,补5月3日(星期三)的课。

、相关工作要求

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和校纪校规教育

1.放假前,各学院研究院要对研究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校纪校规教育,提醒学生假期出行注意安全,增强防火、防盗、防骗意识,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2.提倡错峰祭扫,安全出行。根据广州市政府新闻办最新消息,预计清明节当天以及4月份的各个周末为祭扫高峰期,提醒研究生合理规划假期出行路线,错时错峰祭扫,注意出行安全;倡导文明祭扫,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祀等安全、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祭奠先辈营造文明、绿色、安全、节俭的新时代祭扫新风尚。

3.教育研究生牢固树立法纪意识遵守法律法规针对网上社会热点与舆论问题,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遵守校规校纪,维护校园公共秩序,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严禁带校外人员进校、严禁将一卡通借于他人使用

密切与研究生沟通联系

导师、辅导员要关心研究生假期的学习生活情况,实时掌握研究生行踪去向和健康状况,尤其要重点关注研究生特殊群体,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现实需求,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严格落实假期工作责任

各学院、研究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值守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全体研究生政工干部要保持24小时通讯顺畅,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研究生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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