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励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调动研究生参加科技创新和竞赛活动,增强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附件1),开现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报(5月25日--5月31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5月31日前填报《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汇总表》(附3:电子版),并提供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以及成果证书的电子文档并上交到学院,不用再上交复印件。集体作品或者是团队成果的,研究生除了填写项目负责人或者第一作者的信息外,还须填报其他所有成员信息。学生竞赛类活动,研究生是团队负责人才可以申报,本科生是团队负责人,则不能申报。

(二)学院初审和公示(6月1日-6月7日)。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报表及成果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原件由学院负责校验审核。学院经过初评后,对符合条件的各类成果按优秀程度进行排名并向学生公示1天,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汇总表》(附件3)。

(三)上交材料。学院负责评优的老师务必于202367日(周三)18:00前将申报者的《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2)签字盖章版以及《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汇总表》(附件3)签盖章后扫描发至崔老师邮cuituanjie@163.com 也就是说这两份材料只需要交盖章的扫描电子版就行,不用再上交纸质材料到研究生院。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学院汇总的可以编辑的附件3、可以编辑的附件2以及申报者的佐证材料PDF版)发到崔老师邮箱:cuituanjie@163.com,每位申报者的申报表和根据获奖内容命名的佐证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姓名命名),邮件命名为“学院名称+实践成果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5255。

(四)学校评审。研究生院对申报研究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三天。

(五)发放奖金。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将于6月底发放奖金发放到研究生银行卡。

三、注意事项

(一)学生以项目为单位,应由独立作者研究生或第一作者研究生完成申报程序。

(二)所有参评成果获奖时间期限应为202211月17日至2023年5月31日

(三)附件2、附件3所列奖项必须与原件完全一致,主办单位/认定机构必须与证书原件落款印章一致。

(四)申报著作类的,复印件必须附刊物封面、封底、目录、文章正文并装订。申报专利类的,应已经取得专利号。

从今年开始,每年该项目的评审由冬季11月更改到夏季6月。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525

 


文件下载: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励办法(试行).docx


文件下载: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表.doc



文件下载: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汇总表(1).xlsx

学院提交材料模板 :某学院+实践成果申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