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申报的25个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已经获省教育厅批准并正式发文(附件1-3)。学校财务处已为每一位项目负责老师设立单独的经费账号,所有资助经费一次性到账,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财务处财务查询系统查看。
关于项目开展及经费使用,请注意以下事项:
1.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安排相关工作,按时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期结题。如有未结题项目将不得再行申请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2. 省教育厅及财务处每个季度都将对经费使用进度进行监督,经费使用进度将关系到下一年上级部门对我校研究生培养经费的支持力度,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如期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进行财务报销,切勿集中到年底报账。所有经费请于2023年12月10日前报账完毕,未使用完的经费学校将统一回收,次年不再下拨。
3. 经费可用于与课题相关的图书资料费、实验材料费、论文发表版面费、调研差旅费、参加学术会议费、打印费或其他与项目研究有关的费用。经费中劳务费、咨询费等人员费用发放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如需购买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须走学校资产采购流程。
4. 经费使用完毕后,请及时在财务处网页下载经费使用明细,方便结题验收时提交。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粤教研函3号正文.pdf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一览表.pdf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一览表.pdf
关于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相关说明.zip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