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教育实习是教育硕士培养的必修环节,是教育硕士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今年是我校第一年实施三年制学制改革,按照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文件精神,为加强对2022级全日制教育硕士实习工作的管理,保障全日制教育硕士实习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实习时间

按照学校的统一时间9月1日至学期末,学生到实习学校进行现场实习实践。

二、教育实习的类型

根据目前学校实习情况,教育实习项目分为三种:校级实习项目、院级实习项目、团委支教项目。

(一)校级实习项目

校级实习项目是学校与相关实践基地签订合作协议的实习项目,包括支援粤东西北地区以及学校帮扶、助力等项目。各学院要根据校级实习项目需求的学科领域与实习生数量,必须先满足学校实习签约项目的选派。校级实习项目时间不少于一学期。

2022级校级实习项目主要是汕尾专项实习和台山专项实习。

1. 汕尾专项实习

参加汕尾专项实习的学生统一由学校安排到汕尾市下属学校(具体学校名称和学生数量需求见附件2)实习,并依照汕尾教育局和实习学校相关要求进行。实习时间为一学期,实习期间食宿由实习中学安排,学期初和学期末往返华师和汕尾之间的交通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期中往返两地的交通由学院或学生自行解决。参加汕尾“专项实习”的教育硕士,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要求,取得良好的效果,可认定为教育硕士“优秀实习生”,由研究生院颁发荣誉证书。具体情况可以咨询研究生院。

参加汕尾专项实习的学生,预计于2023年9月1日进行行前培训,9月2日出发前往汕尾,9月4日正式开始实习。

2. 台山专项实习(已另行对接,本次无需上报)

参加台山专项实习的学生统一由学校安排到台山市下属学校(具体学校名称和学生数量需求见附件3,具体安排以报给研究生院的数字为准),并依照台山教育局和实习学校相关要求进行。实习时间为一学期,实习期间食宿由实习中学安排,交通由台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参加台山专项实习的教育硕士,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要求,取得良好的效果,可认定为教育硕士“优秀实习生”,由研究生院颁发荣誉证书。具体情况可以咨询研究生院。

3. 其他专项实习(另行单独对接)

(二)院级实习项目

院级实习项目是学院与相关实践基地(实践基地须在研究生院备案)签订合作协议的实习项目。在满足校级实习签约项目的基础上,学院统一安排研究生进行实习,学院提前做好实习方案,报教育硕士中心备案。院级实习队伍原则上为同一学院学生,同时鼓励学院之间混合编队进行实习。个别学校要求以学校为单位派遣学生实习的,请联系教育硕士中心出具实习推荐信。

三、教育实习单位要求

按照教指委要求,学科教学各方向实习单位须与培养目标保持一致,我校学科教学教育硕士须到中学(初中、高中)实习;其他专业领域的学生到对应相关学科领域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教育机构、教科研单位、教育行政管理等部门进行实习。

四、实习工作相关要求

(一)召开教育实习报名动员会

各学院需做好学生对教育实习作为教育硕士课程重要性的动员工作,务必提前召开实习动员会,介绍教育实习的形式、报名时间、实习要求等,尤其是让学生了解清楚专项实习模式的要求后再做决定;了解清楚教育实习的意义和目的、内容与要求、时间安排、成绩考核和实习纪律等;组织学生进行实习报名工作。

(二)及时报送实习计划和实习安排

请各学院及时报送本年度教育实习计划。各学院可根据情况安排学生申请校级实习项目和院级实习项目。意愿填报表格见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秋季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实习工作计划报送表》,并于620日前将电子版表格以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表格扫描或者拍照,发送至教育硕士中心邮箱:gw_jszx2021@scnu.edu.cn,文件命名:XX学院教育硕士实习计划报送表。

另外,为做好2023年秋季教育硕士的教育实习统计工作,请各学院及时报送教育硕士实习一览表和实习方案,模板参考附件4和附件5。请于7月7日前将实习一览表和实习方案发送至gw_jszx2021@scnu.edu.cn,文件命名:XX学院2023年教育硕士实习一览表、XX学院2023年教育硕士实习方案。

(三)各单位成立教育实习指导组

教育实习指导组成员由负责教育硕士工作的分管院领导和书记、教育硕士指导组召集人、辅导员组成;指导组指定实习指导老师,按1:30师生比例配备,不足30名学生则按1名老师配备。各研究生导师须高度重视实习工作,积极参与学生实习期间的学习指导工作。

学院在教育实习指导老师中选定一名熟悉教育实习工作且认真负责的教师作为学院教育实习指导老师组组长,负责实习过程中与教育硕士中心的通知传达、问题联络对接、学院内部协调、材料汇总提交等工作。

教育实习指导老师按规定指导本院学生的实习,如有学生参加校级实习项目,学院需安排指导老师参与校级实习的指导工作。校级实习拟每一所实习学校安排一位指导老师,具体安排由教育硕士中心根据实习意愿调研情况进行统筹协调。

(四)安全管理

    实习前,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实习防疫安全及纪律教育,须为实习学生购买覆盖外出实习时间段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来回路途意外保险)。

(五)实习管理与检查

实习过程中,各学院需关注学生实习动态,做好学科指导和身心健康指导。学院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对实习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做到以下“五个一”:

1.行前培训一次;

2.期中实地检查一次;

3.期末集中汇报一次;

4.研究生实践经验交流一次;

5.出版专项实习简报一份。

(六)实习后期做好总结提升

各学院在实习结束后,及时总结、分析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检查和反思,并在20241月份完成教育实习后期的总结、评价、改进和提升工作,并做好实习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实习档案应包含以下几类资料:重大标志性事件或人物类、制度类、图片类、协议类、案例类、成果类、活动类等。

(七)教育硕士需要提交的材料

实习结束后,参加实习的教育硕士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实践教学手册;

2. 实践教学考核评价表;

3. 实习上课的视频(15分钟);

4. 自己实习情况的通讯稿;

5. 实习汇报ppt 2页(含实习汇报文字及代表照片)。

五、其他相关事宜

请各学院依通知安排相关工作;如因疫情不允许外出实习,实习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教育硕士中心联系,联系人:胡艺雅老师(020-85211707)。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秋季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实习工作计划报送表

2.2023年秋季华师研究生汕尾实践教学需求表

3.2023年秋季华师研究生台山实践教学需求表

4. 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秋季教育硕士教育实习一览表

5. xx学院2023年教育硕士教育实习方案(模板)

 

研究生院

教育硕士中心

教师教育学部(代章)

                                     2023613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秋季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实习工作计划报送表(1).xlsx

附件2:2023年秋季华师研究生汕尾实践教学需求表.xlsx

附件3:2023年秋季华师研究生台山实践教学需求表.xlsx

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秋季教育硕士教育实习一览表.xlsx

附件5:xx学院2023年教育硕士教育实习方案(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