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2023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确保全体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地离校,现将我校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离校时间安排

本科生:624-72

研究生:624-73

二、各相关单位离校手续办理业务

1.教务处/研究生院:核发毕业证、学位证。

2.保卫处:负责办理毕业生户籍迁移手续。

3.财务处:负责审核毕业生学费、住宿费清缴,研究生暂借款冲账。

4.图书馆:负责审核学生图书归还、欠费及违章处理,研究生十校借阅证归还,毕业及学位论文提交(含电子版、打印版)情况。

5.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审核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负责审核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毕业生毕业去向确认。

6.后勤处:负责审核学生水电费收缴,家具清查,住宿延期申请等情况(具体安排查看后勤管理处相关工作通知)。

7.各学院:负责注销学生证;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为党员发放《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须知》并完成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办理;为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毕业生发放户口迁移证;毕业生档案整理。

三、办理流程

今年继续使用“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毕业生离校工作一站式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离校系统”)为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提供在线离校服务。(留学生、在职研究生不使用本系统办理离校业务)。

1.“离校申请”功能开放:623日。

2. 625起,毕业生可在离校系统上发起“离校申请”;查阅各项离校手续办理完成情况;所有手续完成后毕业生领证离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离校系统数据收集

1离校工作各相关单位62117:00前向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明确离校业务及数据对接方式及对接工作联系人,具体方法:填写附表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相关单位离校业务及数据对接确认表》(见附件一)并发送至邮箱hs805@scnu.edu.cn数据提交方式:①数据中心交换;②文件导入;③在线审批。

2)离校系统第一次汇总审核:623日。各相关单位在623日前,根据约定的离校数据提交方式完成毕业生相关情况审核并提交数据。     

3)除非有特殊设定,学生综合服务平台离校系统默认全体毕业生均可如期离校;职能/业务部门可以设定一个或者多个离校业务,以学生学号为白名单或者黑名单导入;实施白名单机制的业务要求必须是名单内的学生才可以离校,实施黑名单的业务只限制(不允许)名单内的学生离校。

2.各学院工作安排及时间节点:

1)指定毕业班辅导员或者专人负责离校业务。

2)在621日前在系统核对毕业生名单(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毕业服务-毕业生名单),如有错漏或者有不毕业的学生,请及时对名单进行更正。

3)指导毕业生使用离校系统(详见附件二)。

4)在625日前,查询学生申请离校情况以及欠费、欠物、等离校业务相关数据(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就业服务-汇总报表),登录全国督促学生及早办理。

5)在625日系统完成汇总审核后,各学院从系统中打印“离校审批汇总表”(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就业服务-汇总报表),各学院向毕业生核发证书。在发放证书之前,需对学生证/研究生证盖注销章。

五、离校工作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本科毕业生离校业务,联系人:桂老师,电话:85211035

2.硕士博士毕业生离校业务,联系人:董老师,电话:85211117

3.离校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F(x)学生发展工作室,eswis@m.scnu.edu.cn。       

校长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3621


附件一: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相关单位离校业务及数据对接确认表.docx

附件二:离校系统学生使用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