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为做好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现将毕业去向登记及毕业去向信息确认的工作安排及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指导毕业生(含结业生)在离校前及时使用广东省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自主登记个人毕业去向信息(毕业生去向信息登记后有变更的,需在8月31日前及时进行更新),并指导毕业生在离校时统一使用全国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对毕业去向信息进行确认。
二、毕业生自主登记毕业去向信息
1.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关注“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政务”“大学生就业创业”跳转至小程序,点击“毕业去向登记”。
2. 根据毕业去向情况下拉选择“毕业去向”,完善该去向类别的各项信息字段填写,附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3.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
4.如重新更换了去向类型,请点击模块中的"修改",更新本人毕业去向信息。
三、全国登记系统毕业去向信息确认
1.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网址:dj.ncss.cn)
2.确认内容:毕业去向信息、 档案转递信息、 户口迁移信息。
3.信息无误,确认登记去向,点击提交。
4.信息有误,反馈错误信息,更新正确信息(在广东省就业创业系统更新)重新登记确认。
操作图示见附件1。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2日
附件1: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毕业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