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我校2023年研究生硕博连读遴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制定及公布硕博连读实施细则
请各单位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华师〔2020〕3 号文,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2023年硕博连读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最晚于2023年9月20日前交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硕博连读选拔工作。
二、上报推荐名单
请各学院将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硕博连读工作实施细则向本单位研究生公布,并认真组织报名工作,确定推荐名单。获推荐者的《华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2,请勿加页,双面打印)、相关科研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发表日期截至2023年9月30日)、申请硕博连读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请于 10月8日前将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经研究生院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硕博连读考试。
三、命题及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应包括专业外语、学科专业综合两科。单科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不少于120分钟。
命题工作由学院硕博连读考核小组负责,所有命题老师均须签订《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命题人员保密责任书》(附件4),笔试试卷格式请参照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纸(附件5)。笔试科目中,学科专业综合试卷的内容要覆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并由不同的导师命题。笔试试卷须密封保存,于考试现场开封,请各学院做好保密工作。考试结束后,研究生院将对笔试试卷进行抽查。
四、面试
硕博连读申请者须笔试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参与面试的相关专业博士生导师应不少于3位,面试过程请全程录像。面试情况需详细记入《“硕博连读”面试情况表》(附件6),并根据面试情况据实填写《“硕博连读”审批表》(附件7)。
五、拟录取
请各学院于10月15日前将拟录取学生的面试情况表、审批表、拟录取硕博连读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8),交研究生院303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对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资格获得者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转交至招生考试处。
另,所有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指定报名日期按招生考试处要求履行报名手续。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招生考试处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
2.《华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3.《申请硕博连读学生信息汇总表》
4.《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命题人员保密责任书》
5. 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纸
6.《“硕博连读”面试情况表》
7.《“硕博连读”审批表》
8.《拟录取硕博连读学生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7日
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硕博连读遴选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