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多角度展现我校教育系统及广大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提高师生审美素养和人文素养,现决定举办“‘强国有我 筑梦青春’——2023年广东省校园摄影大赛”。
一、参赛对象
我校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在校师生。
二、作品内容
通过摄影的方式展示我校师生对党的热爱之情和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风貌。作品要紧扣“强国有我,筑梦青春”主题,突出时代性、思想性、文化性、艺术性;引导广大教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的栋梁之才;引导学生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成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在实现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放飞青春梦想,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青春力量。
三、活动时间
(一)2024年1月5日前,参赛者提交作品。
(二)2024年2月20日前,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选出进入复评的作品。
(三)2024年3月31日前,专家评委对复评作品进行评分,同时在“广东教育”“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开网络投票,综合评委评分与投票数(分别占60%、40%分值)得出总分,决出各奖项。
(四)2024年4月,在省教育厅官网(edu.gd.gov.cn)、政务微信“广东教育”,广东教育杂志社网站(南方教育网 www.gdjy.cn)和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传媒”公布评选结果。
四、作品要求
(一)摄影作品要紧扣“强国有我,筑梦青春”主题,突出时代性、思想性、文化性、艺术性。每人可选送1张照片,并以“作品名称+学校名称+作者名”格式命名。所有作品需提供 JPEG 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低于2兆。
(二)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保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作品提交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
(三)参赛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禁止使用网络图片、一稿多投、翻拍等行为。
(四)2024年1月5日前,参赛者关注“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活动”项,进入“全省校园摄影大赛”提交作品;或登录“南方教育网”(www.gdjy.cn),点击“全省校园摄影大赛”专栏提交。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教师及行政组”和“学生组”。
各组按复评作品的10%、20%、30%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均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其他事项详情请参考附件。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