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2024年度校级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国际交流与竞争能力的高质量创新型人才,同时引进优质的境外课程教学资源,发挥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1、全英文课程建设项目面向全校全日制研究生非语言类面授课程。曾经立项的全英文课程不得申报,每个培养单位限报两门。2024年度计划立项15门课程。本项目优先资助学科核心基础课程、学科专业前沿领域课程或方法论课程,优先支持开课单位明确给予经费支持的项目。

2、课程负责人既可以是本校全职在岗教师(含学校聘用、年薪制的外籍专家),也可以是就职于国际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的境外知名专家、教授。

3、本校在岗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境外学位或有一年及以上境外学习、进修或工作经历,有良好的教学基础,且能熟练使用英文进行授课和交流。

外籍专家须对华友好,健康状况良好,有丰富的教学研究经验,学科背景与申请授课课程所属学科一致,且承担过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在授课过程、教学大纲及课程教材使用过程中意识形态正确。我校聘用制的外籍专家在我校至少还有4年聘期方可申报。同一外籍专家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4、鼓励以团队形式进行申报。课程团队成员稳定、结构合理,英语教学能力强。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无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不当言论记录。

二、经费资助

学校将给予立项课程最高不超过5万元/门的建设经费,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经费分3年资助,第一年资助2万元/门作为项目启动经费,第一年和第二年建设期满须根据要求提交课程建设进展报告以及相关的教学资料,第二年和第三年的经费额度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而定。

经费的具体使用按照我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当年资助经费当年使用完毕。邀请境外专家授课的,资助经费可用于课程授课酬金、往返差旅费、住宿费等;授课酬金遵照学校财务处规定的标准执行。校内在岗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的课程,经费中劳务费的比例不得超过经费额度的20%,且不得给校内在职在岗人员发放。

建议立项学院在计算全英文课程授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时,按普通课程工作量的2倍及以上进行计算。

三、 境外专家授课要求

1.邀请就职于境外的专家授课,开课单位必须指定一名校内教师担任助教,做好课程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包括全程听课,负责课程教学辅助及日常联络工作,对境外专家制作的PPT、编写的讲义和讲稿、课程录音录像、相关照片和其他教研资料等,及时收集、整理并存档;期末考试试题、学生提交的课程作业、论文或报告等材料的整理保存。

2. 境外专家授课时间灵活多样,可在正常的教学周内每周进行讲授,也可集中一段时间授课,或利用周末和寒暑假授课。课程总学时不低于32学时,每天最多授课4学时,授课周数不得低于两周,境外专家授课时长应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50%;不能完整上完一门课的,剩余课程可由助教或联合其他境外专家共同完成(涉及其他境外专家的,其基本信息也须填写在申报表中)。

四、课程建设与管理

1、全英文课程要求全程使用英文教学,有完整的全英文教学大纲,制作并使用全英文课件,课程考试或考查采用全英文命题并要求学生用英文回答。

2、全英文课程应使用高质量的英文原版(或影印、电子)教材、国际一流学术期刊的原始文献、已出版的英文讲义或自编英文讲义(根据学校2023年发布的教材管理办法进行教材使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3、邀请境外专家授课的,课程建设时应注重教学资源特别是境外教学资源的建设。积极引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优质的境外(含线上)教学资源,推进课程资源共享。为提升校内教师教学国际化水平,相关单位应安排青年教师随堂听课,学习境外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内容。

4、课程建设实行校院两级质量监控。在组织申报和课程建设过程中,各单位要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立项后,相关开课单位应对课程教学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评价和检查;学校将对课程建设进行跟踪和检查,组织研究生教学督导不定期听课,了解教学情况。项目建设期内每年至少开课一次。对于已经立项因故停止建设,项目进展报告检查不合格,以及学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较大问题无法整改的,学校将取消立项、暂停当年剩余经费使用并停止下拨余款,同时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院组织的项目申报。

5、课程建设项目须按期参加结题验收。如因不可克服的困难而无法完成或需延期完成,需提前一个月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由研究生院酌情处理。结题时应提交结题报告,并附完整的全英文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全英文教材或讲义、全英文教学课件、一节课的教学视频、学生平时作业、期末考试试题,不同成绩等级的学生期末考核答卷、论文或报告,以及其他证明建设成果的材料等。项目完成后,全英文课程即作为我校课程库常规课程纳入适应学科的培养方案,并根据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安排正常开课。

 

五、申报办法

1、各培养单位于4月29日前把课程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1)1份,课程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2份,以学院为单位交到广州校区石牌校园研究生院303培养与质量科。

2、所有材料电子版请发送到yjshc16@m.scnu.edu.cn。项目申报书以单位+申请人的姓名命名。

如有问题,请联系:吕老师,电话:85211115。

附件: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全英文课程申报基本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全英文课程教学大纲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