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专项督导工作的 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

为夯实学位论文修改机制,提高学位论文水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对2024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工作,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督导重点。根据本学期学位授予工作的既定要求和具体的工作安排,结合近三年教育部和广东省对博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情况,对各培养单位重点审议论文的修改情况、格式规范等方面开展检查和督导。

2.督导工作人员组成。学校成立专项督导小组,成员由学校研究生教学督导、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培指委委员代表共同组成。

3.名单报送。请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培指委在5月29日前确定1名委员或本学科副高职称的青年教师作为代表参加本次督导工作,并由培指委主任委员所在单位将名单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科。

4.时间安排。专项督导组于63日(全天)开展督导工作,上午8点30分在研究生院310会议室,请各位学科代表按时参加,自备电脑

5.问题反馈。督导工作结束后,研究生院将及时把问题和意见反馈至各培养单位,修改完善后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配合落实学位论文修改工作,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学位科谷老师,联系电话:85211118。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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