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教育实习是教育硕士培养的必修环节,是教育硕士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按照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文件精神,为加强对2023级全日制教育硕士实习工作的管理,保障全日制教育硕士实习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实习时间

学校统一教育实习时间为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

参加校级实习项目的学生,实习时间统一为9月6日-12月6日,共3个月。预计于2024年9月初进行行前培训,9月6日出发开始实习。

 

二、教育实习项目类型

(一)校级实习项目

校级实习项目是学校与相关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签订合作协议的实习项目,包括支援粤东西北地区以及学校帮扶、助力等项目。各培养单位要根据校级实习项目需求的学科领域与实习生数量,先满足学校实习签约项目的选派。

2024年秋季校级实习项目主要是

1.县中质量提升汕尾专项实习(见附件1)

2.县中质量提升揭阳专项实习(见附件2)

3.台山专项实习(见附件3)

参加校级专项实习的学生统一由学校安排到地市教育局下属学校实习(具体学校名称和学生数量需求见附件1、2、3),并依照教育局和实习学校相关要求进行。实习期间食宿由教育局和实习中学安排,学期初和学期末往返华师和实习学校之间的交通由学校和教育局统一安排,实习期间往返两地的交通由各培养单位或学生自行解决。

参加校级专项实习项目的教育硕士,可以申报校级课题,并获得一定的经费资助。按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可认定为教育硕士“优秀实习生”,由研究生院颁发荣誉证书。

(二)院级实习项目

院级实习项目是各培养单位与相关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基地须在研究生院备案)签订合作协议的实习项目。在满足校级实习签约项目的基础上,各培养单位统一安排研究生进行院级项目的实习,各培养单位提前做好实习方案,报教育硕士中心备案。

院级实习队伍原则上为同一单位学生,同时鼓励各培养单位之间混合编队进行实习。个别实习学校(华师附中、执信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天河外国语学校广东广雅中学等)要求以华师为单位统一派遣学生实习,请各培养单位按时、准确报送实习名单,由教育硕士中心统一出具实习介绍信,此类学校不接受各培养单位个别对接实习。

 

三、教育实习单位要求

按照教指委要求,学科教学各方向实习单位与培养目标保持一致,须到中学(初中、高中)实习;其他专业领域的学生到对应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教育机构、教科研单位、教育行政管理等部门进行实习。

 

四、实习工作相关要求

)成立教育实习工作

各培养单位成立教育实习工作成员由负责教育硕士工作的院领导、教育硕士指导组召集人、辅导员组成负责选派实习指导老师,按1:30师生比例配备,不足30名学生则按1名指导老师配备。各研究生导师须高度重视实习工作,积极参与学生实习期间的学习指导工作。

各培养单位在教育实习指导老师中选定一名熟悉教育实习工作且认真负责的教师作为培养单位联系,负责实习过程中统筹协调工作,并将该老师信息填写在附件4“各培养单位教育实习联系老师”一栏。如有学生参加校级实习项目,各培养单位需安排一名校级项目带队老师,负责本单位参加校级项目实习生的行前培训、带队出行、请假管理等,将该老师信息填写在附件1、2、3单位联系人中。

召开教育实习动员会

各培养单位应提前召开教育实习动员会,向教育硕士介绍教育实习的方式、内容要求时间安排、成绩考核纪律安全等事项。各培养单位应组织好教育硕士实习报名工作,确保所有教育硕士都参与到实习中并能顺利完成实习计划。

    实习管理工作

1.实习前,各培养单位要做好学生实习安全及纪律教育,须为实习学生统一购买覆盖外出实习时间段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来回路途意外保险)。校级实习项目的保险由研究生院统一购买。

2.实习过程中,各培养单位需关注学生实习动态,做好学科指导和身心健康指导。各培养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对实习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做到以下“五个一”:

1行前培训一次;

2期中实地检查一次;

3期末集中汇报一次;

4研究生实践经验交流一次;

5编写专项实习简报一份。

3.实习结束后,及时总结、分析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检查和反思,并做好实习档案存档工作,实习档案材料包括:重大标志性事件或人物类、制度类、图片类、协议类、案例类、成果类、活动类等并于2025年1月撰写并提交实习总结报告。

教育硕士需要提交的材料

实习结束后,参加实习的教育硕士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实践教学手册;

2.实践教学考核评价表;

五、其他相关事宜

各培养单位及时报送2024年秋季教育实习计划和实习安排,7月8日前填写并提交附件1、2、3的第一个子表质量需求匹配表”,8月25日前提交附件4、5、6备案。

以上附件的电子版及签字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gw_jszx2021@scnu.edu.cn,文件命名:XX各培养单位2024年教育实习附件1/2/3/4/5/6。

未尽事宜,请与教育硕士中心联系,联系人:胡艺雅老师(020-85219964)。                              

 

附件:

1.2024年秋季教育硕士汕尾实习生各学科需求汇总表

2.2024年秋季教育硕士揭阳实习生各学科需求汇总表

3.2024年秋季教育硕士台山实习生各学科需求汇总表

4.XX单位2024年秋季教育硕士教育实习工作计划报送表

5.XX单位2024年秋季教育硕士教育实习一览表

6.XX单位2024年教育硕士教育实习方案

 

 

研究生院

教育硕士中心

                                     2024年628


附件1:2024年秋季教育硕士汕尾实习生各学科需求汇总表.xlsx

附件2:2024年秋季教育硕士揭阳实习生各学科需求汇总表.xlsx

附件3:2024年秋季教育硕士台山实习生各学科需求汇总表.xlsx

附件4:XX单位2024年秋季教育硕士教育实习工作计划报送表.xlsx

附件5:XX单位2024年秋季教育硕士教育实习一览表.xlsx

附件6:XX单位2024年教育硕士教育实习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