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各培指委、各位导师:
答辩是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严格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确保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师〔2020〕14 号)的具体要求,对各学科专业提出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进行严格审查,并重点审查以下内容:答辩委员会应由校内专家和校外专家共同组成,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中至少有1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且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校外专家担任:
1.所有的博士学位论文;
2.论文评阅结果中有“不同意答辩”的;
3.再次提出学位申请的硕士学位论文;
4.近三年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所指导的硕士学位论文。
二、除依法律法规需要保密外,所有学位论文均要严格实行公开答辩,妥善安排旁听,答辩人员、时间、地点、程序安排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要提前一周在二级单位网站首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研究生院将视情况安排人员列席。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附件)以及学院挂网链接须同时报送学位科邮箱,研究生院同步在官网公开。
三、严格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细化规范答辩流程,提高问答质量,力戒答辩流于形式。各单位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答辩未通过者,答辩委员会须做出决议,决议中应当指出论文的不足之处,并明确是否同意修改论文,在符合学校规定的前提下重新提出一次答辩申请。
四、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评定工作,违者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
联系人:谷老师;联系电话:85211118。
电子邮箱:yjshc15@scnu.edu.cn。
附件.____学院2024年冬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xlsx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