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华南师范大学首届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学校“1238”发展思路,完善立德树人机制体制,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华师〔2020〕43号)学校决定开展届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奖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应反映我校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突破和成果,在研究生培养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

首届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下,注重对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发现、培育和储备;为保证成果质量和水平,允许特等奖等奖项空缺。评选范围包括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我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优先奖励长期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研究生导师

二、成果内容

成果内容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华南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符合研究生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能够代表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强化课程建设与培养过程管理,推进科教融汇,深化产教融合,加强基础学科和急需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等。

三、成果要求

(一)实践要求。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原则上实践检验期不少于2年。

(二)主要完成人(单位)要求。成果第一完成人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原则上同一完成人限报不超过2项。

(三)内容查重要求。已获往届各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避免重复申报。

成果申报评审

(一)个人申报

成果完成人向所在单位申报,多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成果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单位申报。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经资格审、学术分委员会评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本单位公示5天,且公示无异议后,排序推荐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成果,资格审查不予通过:1.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2.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3.提供的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4.不符合奖励内容或范围;5.成果完成人或单位不符合申报资格;6.实践检验不符合时限要求;7.其他不符合有关文件和本通知的情形。

(三)学校评审

学校经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学校教学指导与人才培养专门委员会评定等程序,确定拟获奖项目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结果

五、工作要求

校级教学成果奖是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和储备项目,推荐单位应认真组织、积极发动、择优推荐,对申报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政情况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包括《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书》(附件2、成果报告(附件3)、反映该成果质量和水平立项文件、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等支撑、佐证材料。其中,汇总表、申报书各自单列;成果报告及支撑、佐证材料汇编成册(不超过200页),生成目录和页码,软皮平装(封面模板见附件4),与申报书一起放入档案袋中(每个成果一袋);档案袋正面贴申书封面,面贴申报材料清单。

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竖装,一式。纸质材料需签字、盖章处均需要亲笔签名和加盖公章,打印或复印无效。支撑、佐证材料单位审核,签“与原件相符”意见及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

(二)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其中汇总表、申报表同时提供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PDF版,其他材料提供PDF版。

汇总表以“单位名称+2024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命名;每个成果一个电子文件夹,以“成果第一完成人姓名+成果名称”命名,其中,申报表以“成果第一完成人姓名+成果名称+申报书”命名;其他材料以“成果第一完成人姓名+成果名称+支撑材料”命名。

推荐单位所有电子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并压缩,压缩包以“单位名称+2024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命名。

请各单位2024129(周一)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石牌校园研究生院303,电子材料发至lihaihua@m.scnu.edu.cn。

所有报送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5211116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docx

附件2: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x

附件3: 成果报告.docx

附件4: 支撑、佐证材料(封面模板).docx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