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关于进一步落实2024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位评定分委会:

近日,研究生院组织了2024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专项督导工作,研究生教学督导和相关学科代表对今年冬季季申请学位的20个培养单位的所有博士学位论文和重点审议硕士学位论文104篇进行了认真审阅,重点检查论文修改情况和格式规范。经检查,部分学位论文未按照评阅专家、答辩委员的意见进行修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本单位本学科的论文格式未做统一要求或形式审查。现将审阅意见反馈至各单位(另行发送),请各单位立即落实修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把关论文质量,高度重视修改工作。请各位导师、各学科专业指导组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高度重视专项督导工作的意见反馈,切实落实此次专项督导的反馈意见,严格学位论文审核,把控学位论文质量,认真履行学位授予审核职责。

2.具体实施。夯实学位论文修改机制。由院领导牵头成立工作组,通过“导师 + 学科专业指导组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委员”的3人小组形式认真审阅反馈意见,并指导学生对学位论文的薄弱部分进行修改,做到“一问题一反馈”。“评分在60分以下”的论文,必须由指导组组长和分委会主席亲自把关。届时,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须将论文修改过程和情况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同时,对未在此次专项督导范围的学位论文也要再次审查,由导师指导学生继续修改完善。

3.材料提交。属本次督导范围的,请在112717:00之前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终稿)和论文修改说明(在上次提交的修改说明的版本之上继续修改)各一份至研究生院302学位科。相关材料将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请按时提交,未按时提交者视为上会材料不完整,不予上会。

4.重要提醒。最终提交给所有部门的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必须一致,否则将影响国家和广东省的学位论文抽检。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学位科老师,联系电话:85211118。

研究生院

2024年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