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规定,我校博士研究生最长在校学习年限为8年,硕士研究生最长在校学习年限为6年(限2022年8月之前录取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即将到达最长在校学习年限的硕士生及博士生数据(附件1)和延期毕业研究生数据(附件2)另发至各单位。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即将到达最长在校学习年限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提醒导师加强指导,督促即将到期的研究生抓紧时间进行论文写作,并最晚于2025年夏季前完成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答辩。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仍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以结业、肄业或退学等形式终止其学籍。
部分单位因延期毕业人数较多等原因,已导致部分导师所指导在读研究生人数超过《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华师2022[141]号)》(附件3)规定的人数。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就本单位导师指导研究生人数是否超标进行摸查,并高度重视延期毕业研究生的论文写作工作,加大学业帮扶力度,助力学生尽早毕业。
附件1:即将达到我校最长在校学习年限研究生数据(另发)
附件2:各单位延期毕业研究生数据(另发)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