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关于做好2025年夏季硕士、博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各专业指导组、各位导师及硕士、博士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5年夏季硕士、博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应指导研究生按照本学科、专业制定的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完成学位论文研究生应按照本单位的时间表和要求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二、导师、学科专业指导组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对申请材料严格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学分、年限、导师和指导组意见、以预答辩和重合率检测为主的学位论文审查等审查通过的,受理学位申请,并安排专家评阅

三、专家评阅一般应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均为双盲评阅。评阅意见须发给导师审读并由其送达研究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进入答辩程序。

四、学位答辩须严格遵循学校规定组织,答辩信息应提前3日在二级单位网站首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学位答辩原则上应以现场会议的形式进行,如有特殊情况,经指导组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方可采用网络视频方式进行。

五、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组建不少于3人的成果认定工作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查,确保符合本学科、专业所制定的具体要求。

六、各单位需认真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确保会议有效、规范。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认真行使审议职责,对重点审议论文严格审核,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对于学位论文在国家和广东省论文抽检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各单位、学科和导师应对研究生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坚决抵制代写、剽窃、伪造、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

八、根据学校保密工作的统一要求,凡涉密的论文必须根据学校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相关规定申请定密、定级,报学校保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开题及撰写,并按有关程序进行论文送专家评阅及答辩。内部论文不属于涉密论文,可向校图书馆申请一定年限内不予公开但须正常参加抽检

九、加强学位授予全过程质量管理,学校将逐步构建学位论文共享体系,2025年6月起将公开所有博士学位论文,分批次推进,拟于2027年公开所有硕士、博士学位论文

十、各单位根据学校整体时间表(附件1),明确本分委会的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和要求,并及时向师生公布。各位导师、研究生严格按照本单位的时间表安排学位申请事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研究生院将对各单位学位审核过程进行随机抽查。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和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审议处理。

研究生院

2025年221

各学科、专业制定的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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