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等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留基委”)相关工作安排,我校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等项目选派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学生到国外一流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规模

  2025年选派规模由国家留基委另行公布。

(二)选派类别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36—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留学期限超出资助期限者,超出期间的费用由留学人员自理。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留基委录取文件为准。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三)选派渠道

    申请人应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三、申请条件

(一)选拔对象

  1.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二)年龄条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外语水平

   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四、申请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

  3月10-23日,请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在线填写申请表,将相关材料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在系统填报完成后,导出并打印申请表(纸质材料的条形码须与系统保持完全一致),连同所有需要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纸质版(参照附件1:学生申请材料列表),按附件1所列材料顺序排列(夹在一起,不要装订),提交至所在学院(含学部、研究院)。

(二)学院初审

  3月24-26日,由所在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和严格把关。其中,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申请,需组织专家评审(不少于3名专家,副高职称以上),填写《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评审意见表》(附件2)并由专家签名。

   学院完成审核(评审)后,填写申请表最后一页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该表最后一栏的“上级批准意见”不能填写)并由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完成学院初审推荐工作。

(三)学院报送材料

  3月27日中午12:00前,各学院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纸质版)汇总提交研究生院(石牌校园研究生院303室),电子版提交网址:https://send2me.cn/luJ9huYN/RDKxi6LA2QhByw。其中电子版材料要求按申请人每人1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学院名+学生姓名+攻博/联博”),按学院汇总成1个压缩包。

(四)学校报送材料

   4月3日前,研究生院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填写审核意见、上传附件、报送学校公函至国家留学基金系统平台。

(五)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于2025年5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五、其他项目

留基委官网公布的其他项目,请自行关注,有申报意向请提前知会备案,然后请访问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申报。

六、相关信息

(一)相关网址

 1.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s://sa.csc.edu.cn/student

 2.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0

 3.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48

 4.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检索:

 https://bg.csc.edu.cn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020-85211116;

地址:石牌校区研究生院楼303室。


附件1:学生申请材料列表.docx

附件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评审意见表.docx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