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与管理,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过程考核与分流淘汰机制,我校于2022年7月印发《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华师〔2022〕95号),现就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单位务必结合本单位中期考核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及时间节点,真正把中期考核工作做细做实。

一、请指导各位研究生如实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并请导师对所填各项内容进行初审。导师同意者,方可参加中期考核。

二、中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思想政治素质情况、培养环节落实情况、科研及实践能力情况三项内容。考核结果分为通过、跟踪培养和不通过三类。中期考核中,考核不通过的研究生名单经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报研究生院。

三、原则上,各培养单位须在本学期完成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中期考核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至https://send2me.cn/d9gM72rR/Sr6hsYsTQMORsw。确需调整中期考核时间的,请将本单位中期考核时间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研究生院将对各单位中期考核过程进行随机抽查。中期考核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培养与质量科马老师,联系电话85211115。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申请表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答辩表决票

附件4:《中期考核情况一览表》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zip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