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研究院):
为落实2023、2024年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生访学项目和2024年华南师范大学“拔尖研究生国外联合培养项目”的管理要求,确保项目执行成效,现需核查相关学生派出、学习进展及成果情况,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一)2023年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生访学项目学生
(二)2023年获得学校经费奖励的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的学生
(三)2024年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生访学项目学生
(四)2024年华南师范大学“拔尖研究生国外联合培养项目”学生
二、总结材料及要求
(一)境外学习情况总结
所有已派出学生需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境外交流项目总结报告》(附件2),由学院留存备查。
(二)派出及回国情况核验
请各学院(学部、研究院)对照名单,根据学生的出入境记录,确认学生的派出情况。可查阅学生护照个人信息页、签证页,或“移民局12367”微信小程序导出的出入境记录(导出指南见附件3)。
未派出或未按计划时长派出的学生,须按学校规定退回已发放的相应资助经费。退费请汇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华南师范大学
银行账号:3602008109000386071
备注格式:姓名+年份+项目名称退费(例:张三2023年省青优项目退费)。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学部、研究院)于2025年6月15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gw_gszhk1@scnu.edu.cn,文件命名为“XX学院2023-2024境外交流项目汇报”:
(1)《XX学院境外交流项目学生核查总结说明》(见附件 4);
(2)《2023-2024年派出学生情况统计表》(研究生院将点对点发放至学院联系人,需按模板填写)。
联系人:郭老师,020-85210469。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11日
附件:
1.2023、2024年境外交流项目学生名单(发至微信工作群,需提交至指定邮箱)
2.华南师范大学境外交流项目总结报告(学院留存)
3.出入境记录查询指南(学院留存)
4.学院境外交流项目学生核查总结说明(示例)(需提交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