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核方式
1.本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时间为第19周,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 考试科目 | 考核方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
1 | 学术外国语(含小语种) | 考试 | 7月4日(周五) | 9:00—11:00 | |
2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考试 | 7月4日(周五) | 15:00-17:00 | |
3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自然辩证法概论 | 考查 | 7月3日(周四) | 15:00-17:30 |
2.采取考试形式的课程,课程负责人应按统一模板编制出A、B两套期末试卷,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A、B试卷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20%。采取考查形式的课程,考试具体要求请看附件。
二、考试组织
1.研究生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相关开课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协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
2.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考生人数按比例分配监考老师人数(附件一),相关学院须按要求选派监考或巡考人员。监考人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应提前向研究生院报备。
3.各培养单位需在6月20日前通过以下链接提交监考或巡考名单(附件二表格):
https://send2me.cn/Ek2qVBlN/QxiEJKNPUoHlNQ,;
或扫以下二维码上传:
4.公共政治课、外语课考场分配及考生名单详见附件三、附件四,各开课单位须提前核对考生信息,确保考试安排无误。
三、成绩评定
1.课程考核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评卷得分要统一规范,考试题项应扣分明确,得分有依据。
2.任课教师须在新学期开学三周内(9月28日前)将学生成绩表打印签名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3.考试成绩将于10月12日前公布,学生可自行登录研究生系统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四、缓考申请
1. 因病不能参加考试的,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学校医院出具的诊断休假证明。
2. 因参加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学科或科技竞赛、交流学习等需要申请缓考的,须出具证明材料并由活动组织部门签章确认。
3. 因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发生重大变故等不可抗力原因申请缓考的,须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详细说明材料,由教务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 课程考试时间冲突者,须由学院教务员查核确认。
5. 公共课缓考一般安排在新学期开学后三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及考务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三:2024级第二学期全日制研究生英语、小语种课考场名单(石牌、大学城、南海).xlsx
附件四:2024级第二学期全日制研究生政治课考场名单(石牌、大学城、南海).xlsx
附件五:华南师范大学2024-2025(2)研究生公共政治理论课考试及论文相关说明.docx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