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2024-2025(2)学期全日制研究生公共政治、英语课期末考试通知

各有关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核方式

1.本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时间为第19周,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考试科目

考核方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1

学术外国语(含小语种)

考试

74日(周五)

9001100

2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考试

74日(周

1500-1700

3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自然辩证法概论

考查

73日(周四)

1500-1730

2.采取考试形式的课程,课程负责人应按统一模板编制出AB两套期末试卷,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AB试卷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20%。采取考查形式的课程,考试具体要求请看附件。

 二、考试组织

1.研究生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相关开课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协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

2.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考生人数比例分配监考老师人数(附件一),相关学院须按要求选派监考或巡考人员。监考人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应提前向研究生院报备

3.各培养单位需在620日前通过以下链接提交监考或巡考名单(附件二表格):

https://send2me.cn/Ek2qVBlN/QxiEJKNPUoHlNQ
或扫以下二维码上传:
2024-2025(2)单位监考人员名单.png

4.公共政治课、外语课考场分配及考生名单详见附件三、附件四,各开课单位须提前核对考生信息,确保考试安排无误。

 三、成绩评定

1.课程考核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评卷得分要统一规范,考试题项应扣分明确,得分有依据。

2.任课教师须在新学期开学三周内(928日前)将学生成绩表打印签名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3.考试成绩将于1012日前公布,学生可自行登录研究生系统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四、缓考申请

1. 因病不能参加考试的,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学校医院出具的诊断休假证明。

2. 因参加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学科或科技竞赛、交流学习等需要申请缓考的,须出具证明材料并由活动组织部门签章确认。

3. 因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发生重大变故等不可抗力原因申请缓考的,须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详细说明材料,由教务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 课程考试时间冲突者,须由学院教务员查核确认。

5. 公共课缓考一般安排在新学期开学后三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及考务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一:培养单位监考任务分配数量.xlsx

附件二:学院安排监考人员名单.xlsx

附件三:2024级第二学期全日制研究生英语、小语种课考场名单(石牌、大学城、南海).xlsx

附件四:2024级第二学期全日制研究生政治课考场名单(石牌、大学城、南海).xlsx

附件五:华南师范大学2024-2025(2)研究生公共政治理论课考试及论文相关说明.docx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