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教育实习是教育硕士培养的必修环节,是教育硕士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按照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文件精神,为加强对2024级全日制教育硕士实习工作的管理,保障全日制教育硕士实习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实习项目

校级实习项目是学校与相关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签订校级合作协议的实习项目,包括支援粤东西北地区以及学校帮扶、助力等项目。各培养单位要根据校级实习项目需求的学科领域与实习生数量,优先满足校级实习项目的选派。

(一)实习时间

校级项目实习时间原则上统一为912日(周五)至学期末,预计于2025911日下午开展行前培训,912日出发。

(二)实习项目分布

2025年秋季有3个校级实习项目,需要实习生77人,各项目需求人数分别如下(具体学校名称和分学科数量需求见附件):

1.华附联盟学校专项实习,需求50人(见附件1

2.珠海市教育局属中学专项实习,需求17人(见附件2

3.台山市教育局属中学专项实习,需求10人(见附件3

(三)实习要求和待遇

参加校级实习项目的研究生统一由研究生院安排到相关学校实习,实习期间食宿由实习学校安排,实习派遣和结束时往返华师和实习学校之间的交通由华师和教育局统一安排,实习期间往返两地的交通由各培养单位或学生自行解决。

(四)填报需求

参与校级实习项目的培养单位,请于627日前填写并报送附件1-3的子表“需求表”。电子版及签字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提交至:https://send2me.cn/s5bJd6Nb/T_uXWZcnyEMGTA(文件命名:XX学院2025年秋季教育实习附件1/2/3)。

二、院级实习项目

院级实习项目是各培养单位与相关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基地须在研究生院备案)签订合作协议的实习项目。在满足校级实习签约项目的基础上,各培养单位要根据教育硕士培养方案,与实习学校对接实习需求、制定好实习方案,统一安排研究生开展院级项目的实习。

学校鼓励各培养单位之间混合编队开展实习,组建不同学科组成的实习队伍,接受实习学校统一管理与安排。个别实习学校(华师附中、执信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广州市第六中学、广州市第二中学等)要求华师统一开具介绍信,请各培养单位按时、准确报送实习信息(附件5),由教育硕士中心统一出具实习介绍信,此类学校需要统筹接收华师教育硕士实习。

三、实习单位要求

按照国家教指委要求,教育硕士实习单位要与本学科培养目标保持一致,其中学科教学各方向须到中学(初中、高中)实习,其他专业领域的学生到对应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教育机构、教科研单位、教育行政管理等部门进行实习。

四、实习工作相关要求

(一)成立教育实习工作组

各培养单位成立教育实习工作组,成员由负责教育硕士工作的院领导、教育硕士指导组召集人、辅导员组成,负责选派实习指导老师,按1:30师生比例配备,不足30名学生则按1名指导老师配备。要求研究生导师高度重视实习工作,积极参与学生实习期间的指导工作。

各培养单位在教育实习指导老师中选定一名熟悉教育实习工作且认真负责的教师作为实习负责人,负责实习过程中统筹协调工作,并将该老师信息填写在附件4“教育实习负责老师”一栏。如有学生参加校级实习项目,该联系人需参加校级项目实习生的行前培训、带队出行、请假管理等。

(二)召开教育实习动员会

各培养单位应提前召开教育实习动员会,向教育硕士介绍教育实习的方式、内容要求、时间安排、成绩考核、纪律安全等事项。各培养单位应组织好教育硕士实习报名工作,确保所有教育硕士都参与到实习中,并能顺利完成实习计划。

(三)实习管理工作

1.实习前,各培养单位要做好学生实习安全及纪律教育,须为实习学生统一购买覆盖外出实习时间段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来回路途意外保险)。校级实习项目的保险由学校统一安排。

2.实习过程中,各培养单位需关注学生实习动态,做好学科指导和身心健康指导。各培养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对实习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做到以下“五个一”:

1)行前培训一次;

2)期中实地检查一次;

3)期末集中汇报一次;

4)研究生实践经验交流会一次;

5)编写专项实习简报一份。

3.实习结束后,及时总结、分析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检查和反思,并做好实习档案存档工作,实习档案材料包括:重大标志性事件或人物类、制度类、图片类、协议类、案例类、成果类、活动类等,并于20261月撰写并提交实习总结报告。

(四)教育硕士研究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实习结束后,参加实习的教育硕士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至学院:

1.实践教学手册;

2.实践教学考核评价表。

五、材料报送

所有教育硕士培养单位于711日前确定好实习安排,报送附件45的电子版及签字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提交至:https://send2me.cn/s5bJd6Nb/T_uXWZcnyEMGTA(文件命名:XX学院2025年秋季教育实习附件4/5

未尽事宜,请与教育硕士中心联系,联系人:胡艺雅老师(020-85219964)。

 

附件:

12025年秋季华附联盟学校实习生各学科需求汇总表

22025年秋季珠海市直属学校实习生各学科需求汇总表

32025年秋季台山市直属学校实习生各学科需求汇总表

4XX学院2025年秋季教育硕士教育实习工作计划报送表

5XX学院2025年秋季教育硕士教育实习名单一览表

 

 研究生院

教育硕士中心

2025618

附件1:【华附联盟学校】2025年秋季教育硕士实习生需求汇总表(1).xlsx

附件2:(珠海市直属学校)2025年秋季教育硕士实习生需求表(1).xlsx

附件3:(台山市直属学校)2025年秋季教育硕士实习生需求表(2).xlsx

附件4:XX学院2025年秋季教育硕士教育实习工作计划报送表.xlsx

附件5:XX学院2025年秋季教育硕士教育实习名单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