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5年冬季批次毕业及授予学位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位授予决议书将发放到各培养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时间和地点
1.请研工办负责老师统一签领。因毕业证、学位证遗失无法补办,不能派学生代领。签领学位证书的同时统一签领学位证书英文副本一份和学位授予决议书一式两份。学位授予决议书是学生被授予我校学位的重要证明材料,一份随学位材料整理归档并移交我校档案馆,另一份归入学生档案移交人事单位,不得遗漏。
2.领取时间:2025年12月15日9:00—12:00,14:30-17:30
3.领取地点:
学位证:石牌校园研究生院302学位科(崔老师,电话85211118)
毕业证:石牌校园研究生院303培养科(马老师,电话85211115)
4.尚未领取证书封壳的,可在领取证书时一并领取。
二、发放双证的注意事项
1.离校手续全部办理完毕方可领取两证,请在发放前认真核查。
2.证书领回后由学生本人凭个人证件签领,务必做好签领登记。学位证签领表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管理——学位证书管理下载,毕业证签领表在领取证书时现场发放。
3.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
4.为满足研究生出国深造或求职等需求,学校提供了学位证书的英文副本,该副本的学位类型、学科名称等依据国家标准翻译,仅供选用。若需其他语种副本或有其他翻译需求的,可前往各公证处办理,或通过学信网申请。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