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各专业指导组、各位导师及博士、硕士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6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前期准备
在学生提出学位申请前,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管理人员须在原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
学位申请所有流程,包括提出学位申请(上传论文)、预答辩、学术不端检测、论文评阅、学位答辩均在【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gs.scnu.edu.cn/)完成。
二、学位申请
1.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本学科、专业制定的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完成学位论文。各单位、学科和导师应对研究生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坚决抵制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研究生应按照本单位的时间表和要求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2.所有博士学位论文和需重点关注的硕士学位论文均须组织预答辩。“需要重点关注的学位论文”范围详见《华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华师研院〔2025〕1号)第七条规定。
3.导师、学科专业指导组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对申请材料严格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学分、学习年限、导师和指导组意见、以预答辩和重合率检测为主的学位论文审查等),审查通过的,受理学位申请。各单位工作人员在论文审查过程中发现异常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论文重合率较高),应及时向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告。
三、专家评阅
学位论文专家评阅须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实行“双盲”评阅。评阅意见须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发给导师审阅并由其送达研究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进入答辩程序。
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的使用培训另行通知。
四、学位答辩
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组织,答辩信息应提前3日在各培养单位网站首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学位答辩原则上应以现场会议的形式进行,如有特殊情况,经指导组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可采用网络视频方式进行。
学校将自2026年起开展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意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须在答辩程序中增加推优环节,详见《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华师研院〔2025〕6号)。
五、学位审议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组建不少于3人的成果认定工作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本学科、专业制定的具体要求。
2.各单位需认真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确保会议有效、规范。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认真行使审议职责,对重点审议论文严格审核,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对于在国家和广东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学位材料提交与论文质量管理
1.根据学校保密工作有关要求,凡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论文必须根据学校规定事先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开题及撰写,并按有关要求安排送专家评阅及答辩。在提交终版论文时提出的定密或内部论文申请一律不予接收,且将按文件追究相关责任。内部论文须正常参加抽检,涉密论文解密后将100%列入省和国家抽检名单。
2.为加强学位授予全过程质量管理,学校逐步落实学位论文公开制度,已于2025年6月起公开博士学位论文,将于2026年6月开始公开以下学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2027年开始公开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各单位应按要求提交《华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和《汇总表》。
一级学科 | 研究生培养单位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心理学 | 心理学院 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 |
教育学 | 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教师教育学部 教育科学学院(汕尾) 其他开设课程与教学论的学院: 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化学学院、物理学院、国际文化学院 |
体育学 | 体育科学学院 |
物理学 | 物理学院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 量子物质研究院 |
3.各培养单位须根据学校整体时间表(附件1),制定本分委会的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和要求,及时向师生公布,并于2026年5月10日前按照附件1的要求向研究生院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含《华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各位导师、研究生应严格按照本单位的时间表完成学位申请事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4.夏季批次学位获得者须于6月20日前提交最终存档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学位论文,向各部门提交的版本务必一致,均需签字盖章完备,将用于学位论文抽检和论文公开;论文封面题目、导师须与系统一致,用于学位数据上报。此前各环节审议版本的学位论文纸质版可不使用学校统一封面胶装,除必要外无需彩打。
研究生院和研究生教学督导将随机对各单位学位审核过程进行督导检查,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审议处理。
研究生院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