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已经公布2026年研究生类项目选派工作的相关工作要求与指引(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26),为做好我校研究生的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学生到国外一流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项目说明与选派计划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留学期限:攻读博士学位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6—24个月;
资助内容:详见项目指南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9031854eca7ffc08b0fe6a5827c6d61e。
(二)国外合作项目
国外机构合作类奖学金信息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检索(2026年项目陆续更新中):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3ff08d0ec600797b69ea4d1f9f6167a2。
美大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专栏: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7eb8001747892e925c760c0abcf6386c。
欧亚非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专栏: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58902bc8f84544e09aec996bb0aa8775。
(三)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该项目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子项目,选派对象为高水平项目派出研究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1个月。选派要求及流程详见202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指南: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800c5e5093c03b95d0b35f08ffa82289。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两个项目同期进行报名,导师和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如学生未被录取,则导师亦不符合项目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其指导学生已受高水平项目资助正在外学习者。
重要提示:每位申请人只能选择上述项目中的一项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请。请根据个人留学计划、外语水平、专业方向等合理选择。
三、选拔对象
申请人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https://origin-www.csc.edu.cn/article/4048及相应项目指南中规定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
1.基本条件: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政治素质过硬,无违法违纪记录。
2.学业与身份要求: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对象为我校达到校内免试直接攻读研究生水平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具备一定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最晚应于毕业年级提出申请,学校不受理已毕业研究生的申请。在读非毕业年级的博士研究生若申请该项目,获批后应办理退学手续。
申请时,申请人须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证明。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对象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在申请时须已正式注册为博士研究生。
申请时,申请人应已获得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外语合格证明等必要材料。
(3)博士生导师: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3.外语水平要求:
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7)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四、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
3月10日前,申请人查看项目指南,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请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3月10日—4月1日14时,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在线填写申请表,将相关材料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在系统填报完成后,导出并打印申请表(纸质材料的条形码须与系统保持完全一致),连同所有需要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纸质版(参照https://origin-www.csc.edu.cn/article/4035),按所列材料顺序排列(夹在一起,不要装订),提交至所在学院(含学部、研究院)。
(二)学院初审
4月1日—4月6日,由所在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和严格把关。其中,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申请,需组织专家评审(不少于3名专家,副高职称以上),填写《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评审意见表》(附件1)并由专家签名。
学院完成审核(评审)后,填写申请表最后一页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该表最后一栏的“上级批准意见”不能填写)并由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完成学院初审推荐工作。
(三)学院报送材料
4月7日中午12:00前,各学院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纸质版)汇总提交研究生院(石牌校园第二教学楼研究生院311室),电子版提交网址: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a222edc6bf0d92e1af58cc38ff1adf23。
其中电子版材料要求按申请人每人1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学院名+学生姓名+攻博/联博”),按学院汇总成1个压缩包。
(四)学校报送材料
4月15日前,研究生院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单位推荐公函、初选人员名单及申请人电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录取
录取结果于2026年5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五、重要说明
1.每位申请人仅限申报一个项目,重复申报将取消资格。
2.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或不符合要求将直接影响申请结果。
3.录取结果预计于2026年5月底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分批公布。被录取人员原则上须在当年派出。
4.留学人员派出前需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并遵守相关规定,接受我校及驻外使(领)馆的共同管理,学成后须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5.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我校有权对申请和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不实申请或违规行为采取取消资格、追偿资助等措施。
六、相关信息与联系方式
(一)相关网址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s://sa.csc.edu.cn/student
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32
2026年美大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专栏:
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7eb8001747892e925c760c0abcf6386c
欧亚非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专栏:
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58902bc8f84544e09aec996bb0aa8775
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37
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检索:
https://bg.csc.edu.cn
(二)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20-85210469
邮箱:guoyueqing@m.scnu.edu.cn
地址:石牌校园第二教学楼研究生院311室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020-85211059
邮箱:gw_szk@m.scnu.edu.cn
地址:石牌校园行政办公楼603室
研究生院
国际交流合作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