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申报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开展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推荐名额

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设置以下6个类型:

1.研究生学术论坛;

2.研究生暑期学校;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4.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

5.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6.研究生联合培养创新基地;

本年度我校共有22个推荐申报项目名额。

二、基本要求

(一)每个项目设1个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同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已有省级在研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该3类项目;相同项目已获得国家级相关项目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二)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创新计划项目:近3年主持省创新计划项目无故不参加项目验收的或验收结果为“不合格”;近3年发生教学事故,或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存在问题;近3年发生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或学术失范行为。

(三)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 10 人(含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项目须紧扣广东省和学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建设重点,聚焦数智化教学改革、专业学位实践能力培养、跨学科融合育人、科产教协同创新等方向,优先支持服务广东产业发展需求、填补本校研究生教育短板、具有示范辐射效应的项目,杜绝低水平重复申报。

(五)申报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明确具体成果形式、成果落地路径、示范推广计划。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需明确资源开放平台、校内及跨校推广方案;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需明确案例教学应用学科、共享范围;改革研究项目需明确成果向本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转化的具体措施。项目成果情况将作为专家评审的核心指标之一。

(六)2025年以学校高水平建设项目申报方式提交的各类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6),须根据本通知要求,完善更新后重新提交。

三、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的通知、宣传和组织工作,积极发动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研究生管理人员申报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需仔细阅读《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2)、《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和实施要求》(附件3),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4)并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各单位结合建设与改革发展需要以及申请人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在申请书上给出具体意见。各项目资助经费应来源于学校预算下拨到二级培养单位的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需在申请书的“单位审核意见”栏中明确项目资助额度,各类项目建议资助额度参见附件3。研究生联合培养创新基地项目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各单位请于4月30日(周四)中午12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

1.各类项目申请书(含支撑材料,纸质版、WPS 文档兼容格式 PDF扫描件各一份,以“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2.《申报认定 2026 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WPS文档兼容格式和PDF扫描件各一份,以“单位名称+汇总表”命名);

3.纸质版材料提交地址:石牌校园第二教学楼(研究生院)303;各单位将所有项目的电子版材料汇总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压缩包以单位名称命名,提交至以下链接:https://send2me.cn/5x6zjy1D/SgSvng8rKVzK-Q。

(四)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校内公示评审结果无异议后,正式公布推荐项目名单报送至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李老师,020-85211116;地址:石牌校园第二教学楼(研究生院)303。

 

 

附件:1.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和实施要求

4.各类项目申请书

5.申报认定 2026 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

6.2025年学校高水平建设项目(研究生教育)申报名单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17日

申报通知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