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研究院)、在读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申报2026年华南师范大学“拔尖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确定杨锦茹等2名研究生入选2026年华南师范大学“拔尖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5月批次)资助名单,现对录取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并通知如下。
一、选派资格
入选学生将获得学校专项经费资助赴国(境)外联合培养。出国前如获得国家留学基金或广州市菁英计划资助的,将仅保留一个项目的选派资格。
二、派出手续
入选学生应按以下要求办理派出手续。
1.下载《2026年华南师范大学“拔尖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资助出国(境)留学资格证书》(附件2),填写打印后交研究生院审核盖章。
2.下载《华南师范大学“拔尖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协议书》(附件3),填写、签字后交研究生院审核盖章(可与资助出国(境)留学资格证书同步办理)。
3.持资助出国(境)留学资格证书和相关材料办理签证手续后,到研究生院311室提交护照(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和签证信息页的复印件,登记出发航班或高铁车票等信息。
以上派出手续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三、其他
按省教育厅通知要求,选派人员原则上需2026年11月30日前派出,未按期派出者将取消其留学资格,请选派人员做好出国(境)时间计划。选派人员如需延长在国(境)外高校学习时间,经学院审批后需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长(资助经费不变)。
返校后需向所在学院提交从“移民局12367”微信小程序导出的出入境记录和《华南师范大学境外交流项目总结报告》(附件5)。
本项目常年接受申请,详见申报通知:https://yjsy.scnu.edu.cn/a/20260417/10049.html;欢迎各位研究生积极申报。
联系人:郭老师,020-85210469
附件1:2026年华南师范大学“拔尖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5月批次)公示名单.xlsx
附件2:2026年华南师范大学“拔尖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资助出国(境)留学资格证书.doc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拔尖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协议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