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根据《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省级、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2025年及之前立项且按计划到期的项目。

(二)延期项目。

具体项目列表见附件2。

二、结题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1.请承担结题项目的负责人撰写和整理项目结题验收表、总结报告等结题验收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初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各类项目结题材料清单见附件3,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4)。

2.首次结题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可在一年内完成整改,参加下一年度的结题验收。第二次验收未通过的,按不合格处理。项目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验收的,可申请一次延期,延长期限最多1年(延期申请表见附件5)。延期验收未通过的,按不合格处理。

3.最终成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验收不合格: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实施内容,逾期不申请验收结题,违反项目经费使用和其他管理制度等。

最终成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撤项处理:研究内容出现政治问题,与批准的项目设计严重不符,学术质量低劣,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等。

(二)单位事项

请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根据《管理办法》对本单位结项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填写《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验收成果统计表》(附件6)。

三、材料报送

(一)材料形式。所有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各项目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为“立项年度+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例如“2025-示范课程-概率论-张三”;单位汇总版电子材料放入同一个文件夹,压缩包用单位全称命名。

(二)材料提交。请项目单位于2026年7月1日(星期三)前连同统计表和初审通过的项目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纸质版材料送至:广州校区石牌校园第二教学楼(研究生院)303室;电子版材料发至:https://send2me.cn/E1pY1rA-/SfK2w9iu7tCSzQ。

所有报送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1116。

 

附件:1.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202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应结题项目一览表

3.202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清单

4.各类项目结题验收表

5.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延期结题申请表

6.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验收成果统计表

 

                                  研究生院

2026年6月18日

结题通知(含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