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2届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0〕7号)文件要求,现对我校2022届毕业生做好求职创业创业补贴的申领工作。
一、补贴对象
2022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城乡困难家庭(指申请人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脱贫人口等的家庭)、残疾人(申请人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申请人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两类,不包括其他形式的商业助学贷款)。详细情况请对照《2022年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共性问题梳理情况》(附件3)。
二、补贴标准
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
各学院组织本院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中自愿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A4打印,申请人签名需手写,使用申请本人银行卡申领,本科生、研究生均需要提供交学费的建行卡,卡号需要清楚填写),同时提交电子版至学院;“生源地”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按要求粘贴相片);
2.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本人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辅助证明出具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
4.户口本复印件(A4纸复印,含户主、家庭主要成员和本人页面,有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的不需要此项证明);
5.个人“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A4纸正面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卡号并签名,不可使用他人的银行卡代领)。
注:关于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共性问题等内容的说明详见附件3。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每页材料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请有意愿申请的毕业生准备好以上材料,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于9月30日前上交给毕业班辅导员。
(二)审核提交
毕业生辅导员对每位毕业生申请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核证件是否有效及是否在有效期),严格把关,并把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信息汇总到《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除合同外,发证单位和编号必须填写)。
请各学院于2021年10月8日前统一提交汇总的纸质申请表材料与花名册,石牌校区、南海校区交至研究生院308管理办公室;大学城校区交至行政楼A310。同时,必须将电子版申请表材料与花名册发送至邮箱395098897@qq.com。
文件与邮件主题:XX学院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学院名称请使用全称。
(三)审核公示
各学院提交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将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再报呈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
(四)补贴发放
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学校提交至市高指中心复核,复核无误后将根据文件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的银行卡中(学校默认的华师学生在校期间使用的中国建设银行卡)。
四、联系电话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李老师:020-85211035。
研究生院管理办董老师:020-85211117。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3日
附件2: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docx
附件3:2022年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共性问题梳理情况.docx
附件4: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在穗院校2022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