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1年冬季批次毕业及授予学位研究生学位证和毕业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研工办:

2021年冬季批次毕业及授予学位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位授予决议书将在公示结束后发放到学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时间和地点

1.因双证遗失无法补办,请研工办负责老师本人统一签领本学院学生的证书,不能派学生代领。签领学位证书的同时统一签领学位授予决议书一式两份,学位授予决议书是学生被授予我校学位的重要证明材料,一份原件随其它学位材料整理归档并移交我校档案馆,另一份归入学生个人档案,不得遗漏。

2.证书领取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领取地点:石牌校区研究生院303培养办(电话85211115)、302学位办(电话85211118)及307专业学位办(电话852115255)。

3.石牌和南海校区相关学院的证书封壳在领取证书时一并领取,大学城校区相关学院的证书封壳请联系大学城管理办吴军青老师领取,联系电话39310084。

二、发放双证的注意事项

1.离校手续(含缴清学宿费和暂付款、提交学位论文至图书馆等)全部办理完毕方可领取两证,请在发放前认真核查。

2.证书领回后由学生本人凭个人证件签领(定向委培生需附所在单位同意自取的证明,如无则随个人档案一起邮寄至所在单位),务必做好签领登记。学位证签领表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管理——学位证书管理下载,毕业证签领表在领取证书时现场发放。

3.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