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彰显优秀典型,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榜样示范作用,鼓励全校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引导研究生奋发有为,追求卓越,本年度继续开展“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3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基本学制范围内)。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二)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单科学习成绩不低于70分(含外语),主要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硕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8门(学位课程5~6门,选修课程2~3门),博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5门。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或实践创新能力或艺术创作、表演、竞技能力,在学期间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认可度较高的科研或实践或艺术创作、表演、竞技等成绩。

1.对非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发表过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论文。发表论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

2.对于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若其发表的学术论文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可以省级以上奖励代替,即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方面)。

3.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有发明专利,或行(企)业认可的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或已被采纳的咨询报告等应用性成果;若相关成果未达到要求,可以用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奖励代替。

(四)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考虑: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能够认真履行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等岗位职责,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2.在实践活动中,有突出的先进事迹,受到过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表彰或其他奖励。

3.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献身国防事业,志愿到西部地区、基层一线工作、在读期间有贫困地区支教经历或创业,以及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就业学生典型)。

4.在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教学技能大赛决赛中表现优秀的研究生。

(五)在学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接受申请:

1.有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行为者;

2.存在学术不端及不诚信行为者;

3.有考试成绩不合格或重修记录者;

4.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三、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研究生”共设名额10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学院推荐时应考虑在读博士生、硕士生两者的比例。

四、评选程序

(一)4月21日前,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向各学院提交:

1.华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纸质文本一式1份,电子版1份);

2.发表论文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和文章正文复印件(注:申报者的论文成果必须已正式发表,论文录用通知和论文清样无效);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为A4纸张大小。学院负责查验支撑材料(论文、刊物、获奖证书等)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验证意见:“与原件相符”并落款;申报者提交的论文及刊物原件、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提交至学院审核查验,学院只需将其复印件交至研究生院。

3.“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者的成绩单,要求包括所有必修和选修课程成绩,与申请表(附件2)装订在一起。

4.华南师范大学百名优秀毕业生信息统计表(附件4,纸质文本一式1份,电子版1份)

5.以我与华师的故事为主题,撰写300字以内短文。可书写个人对母校师友感恩之情、毕业感悟、座右铭、青春印记等内容。(撰写范本参见附件5,纸质文本一式1份,电子版1份)

6.个人近期生活照(电子版1张。注:JPG或PNG格式,大小不超过5M)

注:每份资料以“学院+姓名”命名;后3项填报材料用于制作“百优墙”,填写尽量简明扼要,奖项事迹等按成果重要程度排序。

(二)4月21-4月28日,各学院根据评选基本条件和评选名额对本学院的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公示三天。

(三)55,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评选名单及申报材料(附件2—4)纸质版报研究生院管理办,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yjshc12@scnu.edu.cn。

(四)5月初,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评选名单进行复审,并将结果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在全校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五、奖励方式

每位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颁发“曾永裕奖学金”。

六、有关要求

(一)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研究生是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请各单位务必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对评选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获得本次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者,如出现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不能按期正常毕业或离校前违反校规校纪者,取消称号,学校负责收回已颁发的证书和审批材料。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4月14


附件1:2022-2023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各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分配名额.docx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3:“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百名优秀毕业生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5:“感恩华师”个人感言填写参考.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