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期受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影响,东南沿海、华北地区汛情严峻。为切实保障我校受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及时对遭受洪涝灾害的研究生给予帮扶救助,现启动紧急临时困难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近期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含2023级新生)。
二、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
确有需要并有意愿申请资助的研究生可向学院辅导员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培养单位审查。
各二级培养单位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并出具审查意见。核实情况后将受洪涝灾害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情况汇总填写至《XX学院 洪涝灾害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
3.学校审核。
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各培养单位提交的学生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者拟定具体补助标准。
三、资助标准和发放方式
研究生院将尽快汇总审核学生申请信息,并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和洪涝灾害导致的学生实际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资助标准,经学校审批通过后,由财务处将临时困难补助金发放至学生建行卡。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培养单位于8月7日前将附件1、附件2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jshc12@scnu.edu.cn,(以压缩包形式发送)。
2.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材料于9月8日前分校区递交研究生院管理办。石牌校园、南海校园、滨海校园所属单位交至石牌研究生院309办公室。大学城校园所属单位交至大学城行政楼A310室。
五、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积极做好资助宣传和组织工作,严格审核受助学生情况并及时提交申请材料,后续情况请动态报告。
2.各培养单位要积极主动、全面摸排受洪涝灾害影响全日制研究生人数及其家庭经济状况,及时掌握上述学生有关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政策帮扶方案。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慰问和帮扶工作,切实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3.如学生遇到各类紧急灾害、突发事件(不限于台风洪涝灾害),请及时联系所在学院辅导员说明情况,也可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
联系人:赖老师,电话:85211117
研究生院
2023年8月3日
附件2 XX学院 2023年洪涝灾害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