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2024年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 (博士生港澳联合培养项目)录取结果公布及派出手续办理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研究院)、在读博士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资金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24〕2号)和学校《关于选派博士生到港澳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和公示等程序确定蔡超明等5名博士生入选2024年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生港澳联合培养项目)资助名单,现对录取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

请入选学生按以下要求在11月8日前办理派出手续:

1.下载《2024年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生访学项目资助出国(境)留学资格证书》(附件2);

2.下载《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生访学项目协议书》(附件3),填写签字后交研究生院审核盖章(可与资助出国(境)留学资格证书同步办理)

3.资助出国(境)留学资格证书和相关材料办理通行证和签证,然后到研究生院提交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和签证信息页的复印件,登记出发航班或高铁车票等信息。联系地址:石牌校园研究生院楼303室;盖章预约电话:020-85211116。签署协议、登记签证信息的研究生,学校将在12将资助款项汇到研究生个人账户。

省教育厅通知要求,选派人员原则上需2024年12月31日前派出,未按期派出者将取消其留学资格,请选派人员做好出境时间计划。选派人员如需延长在港澳高校学习时间,需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长学习时间(资助经费不变)。选派人员在港澳高校学习的课程成绩可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互换学分。返校后需向研究生院提交通行证和签证、往返机票登机牌或车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为方便研究生与学校联系,特建立博士生港澳联合培养项目联系工作微信群,请入选学生扫码(附件4)加入。

 

附件1:2024年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生港澳联合培养项目)录取结果.docx

附件2:2024年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生访学项目资助出国(境)留学资格证书.docx

附件3: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生访学项目协议书.docx

附件4:2024年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生港澳联合培养项目”微信群二维码.docx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