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夯实学位论文修改机制,提高学位论文水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对2026年夏季批次所有博士学位论文以及重点审议的硕士论文进行专项督导,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成立专项督导小组。督导小组成员由研究生教学督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代表共同组成。
请相关培养单位于5月14日17:30前确定参加本次督导工作的导师代表,并请教务员通过“学位与导师工作”微信群在线表格报送名单,具体数量见微信工作群。
2.时间安排。专项督导组于5月18日(星期一全天)开展督导工作,请各位督导、导师代表携带电脑和手机(需要登录微信,在线填写修改意见等信息)于18日上午9:00在研究生院310会议室集合。
3.问题反馈及修改报送。督导工作结束后,研究生院将于5月19日将相关问题和意见反馈至各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导师,导师指导学生进行修改完善。请各单位于5月19日上午到研究生院学位科领取原论文。
4.材料提交。属本次督导范围的,请在5月28日17:00之前提交修改后的纸质版(用学校发放的封面胶装)和论文修改说明(在上次提交的修改说明的版本之上继续修改,需要签字盖章)各一份至研究生院302学位科,电子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更新,相关材料将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
5.重要提醒。最终提交给图书馆、档案馆的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电子版必须一致,否则将影响教育部和广东省的学位论文抽检。
联系人:崔老师,020-85211118。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