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新生完善学籍信息、办理研究生证以及缴费与注册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华师[2025]107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生学籍注册等相关工作,现就研究生新生完善学籍信息、办理研究生证以及缴费与注册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籍信息完善及确认

2026级新生开始,研究生不再发放纸质学籍表。新生须从学校综合服务平台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gs.scnu.edu.cn/(帐号为学号,原始密码为身份证后8),在我的学籍模块完善并确认个人信息。确认后进入我的学籍界面点击打印按钮,查看个人学籍表各项信息是否补充完整。学生毕业时须对个人学籍信息再次核实确认,核实后的毕业生学籍表将各单位统一下载打印,在照片处加盖单位公章后,一份归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归入学校档案馆。(请各位新生务必一次性填好,以免院系多次审核)

个人信息页面,姓名拼音请按如下格式修改:姓的拼音在前,首字母大写,姓与名空一格,名首字母大写。例如:

1. 单姓单字名:汉语姓名杨立,正确写法Yang Li;

2. 单姓双字名:汉语姓名为民,正确写法Lyu Weimin;

3. 复姓单字名:汉语姓名欧阳文,正确写法Ouyang Wen;

4. 复姓双字名:汉语姓名欧阳文安,正确写法Ouyang Wenan;

5. 应加隔音符号名:汉语姓名李西安,正确写法Li Xian

港澳台生、留学生姓名拼音栏使用证件或护照上的英文书写格式,与证件保持一致,并将证件或护照复印件交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研工办。

二、研究生证办理

请指导各位新生如实填写研究生证内页各项信息,并在相片处粘贴好个人小一寸彩色照片后,911日前将研究生证交到所在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寒暑假如需乘坐火车回家,“假期乘火车减价优待凭证”一页如实填写家庭所在地及乘车区间,请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学生学籍信息中家庭所在地核实学生乘车区间是否如实填写,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将影响学生正常购买火车票学生优惠核查无误后,在此页加盖“不带薪学习”专用章。鉴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已全面开通电子客票的现状,火车票购票模式发生改变,本年度不再办理火车优惠卡。已在学信网注册的在校学生在“铁路12306APP上通过优惠资质绑定即可购买火车优惠票12306中所绑定的优惠资质购票区间须与学生证上所填写区间保持一致)定向就业研究生不享受寒暑假购买火车票优惠待遇。

请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负责老师按规定时间(附1),携带本单位办理研究生证学生名册(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到石牌校区行政楼800印章室为新生研究生证加盖学校印章。定向学生研究生证上只需在相片处加盖学校钢印,加盖“不带薪学习”专用章非定向学生的研究生证上还需在乘车区间处加盖“华南师范大学介绍信证明专用章”。

三、缴费与注册注意事项

按《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华师[2025]107号)第八条规定, 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培养单位办理注册手续。每学年第一学期须缴纳当学年应缴各项费用后方能注册。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 条件的不予注册。未注册研究生不享受在校研究生享有的各项权利。根据其所处的培养阶段,不得参加选课、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申请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等教学科研活动。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或暂缓注册手续,否则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未注册者,以及超过暂缓注册期限仍未注册者,按退学处理。

请各位研究生及时缴纳各项费用,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按学校相关规定为研究生办理注册手续。

附件1: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证盖章时间段.doc

附件2: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办理研究生证学生名册.xls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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