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工作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保障学位论文质量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2025年9月我校印发《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华师〔2025〕124号),《管理办法》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事宜作出了相关规定。请各培养单位依据《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开题及中期考核实施细则,经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培养与质量科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向本单位研究生公布并开展开题及中期考核工作。
一、时间安排
2026年度秋季学期需要开题的主要为2025级博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的硕士生,学院可按中期考核的流程将其开题和中期考核合并进行。
2026年秋季学期开题通过的学生将于2027年度春季学期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内容应包括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思想政治素质情况、培养方案规定学分修读情况、开题后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等内容。
二、系统操作
自本学年开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所有流程,包括研究生提出开题及中期考核申请、填报相关信息、导师及单位审核、开题及中期考核小组安排、考核结果录入均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相关系统操作指南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相应模块查阅,也可在附件下载,请大家仔细阅读。
三、工作要求
1.研究生开题与中期考核以公开答辩形式进行,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参加开题与中期考核。
2.硕士生开题及中期考核答辩小组应不少于3人,小组成员应为相关研究领域的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长为学校在岗研究生导师;博士生开题及中期考核答辩小组应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应为相关研究领域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长为学校在岗博士生导师。各培养单位应及时将开题、中期考核结果通知研究生及其导师。
3.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方面的作用,各培养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参与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开题及中期考核。
4.开题和中期考核的考核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未达到所在培养单位开题和中期考核实施细则要求的研究生应给予暂缓通过。考核暂缓通过者,应在3个月后重新申请开题或重新申请中期考核。
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21日